• 索引号:006731322B/2022-1939446
  • 发布机构:梅田湖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4-01
  • 公开日期:2022-04-0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梅田湖镇林长制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来源:梅田湖镇   2022-04-0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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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政办发〔2022〕17号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梅田湖镇林长制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

通    知

各村(社区)林长办:

现将《梅田湖镇林长制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梅田湖镇林长制工作考核细则1(试行)

附件2:梅田湖镇林长制工作考核细则2(试行)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30日

梅田湖镇林长制工作考核暂行办法

为推动履职尽责,促进林长制工作得到有效落实,结合

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村(社区)林长办

二、考核原则

(一)结合实际、科学设置。考核工作与林长制年度工

作要求相衔接,与重点工作和目标体系考核内容相结合,以

量化考核为主,科学设置考核内容和考核指标。

(二)村极领导、上下联动。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激

励和约束作用,促进林长制工作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三)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全面、准确、客观、公正

地评价推进林长制工作的实际成效和存在的问题。

三、考核内容

根据年度林长制工作重点,镇林长办分年度制定具体的

林长制考核方案或细则。

四、考核方法

(一)日常考核

镇林长办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和上级工作部署,对重点工

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通报和评价。根据调度评价情况,对被考核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发送提示单、督办函等,督促相关工作落实。

(二)年度考核

1.自查。被考核村(社区)对照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进行全面自查和评分,形成自查报告,在规定时间内将自查报告和佐证材料报镇林长办。

2.复查。镇林长办采取核验材料、实地抽查和结合平时

工作情况等方式,对被考核村(社区)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复查评分,形成考核结果。

3.审定。镇林长办将考核结果按程序呈报镇林长制工作委员会审定、由镇林长签批后,公布考核结果。

五、结果运用

(一)考核按百分制计分并按高低排序,60 分以上的为合格,60 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对排名末位的村(社区)林长或村(社区)林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

(二)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村(社区)林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应在考核结果通报后一个月内,由村级林长或单位负责人向镇林长写出书面报告,提出整改措施和时限,并抄送镇林长办。

(三)考评结果纳入镇党委、镇政府对村支委林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年度综合绩效考评内容。

梅政办17号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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