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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梅田湖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9-14
  • 公开日期:2021-09-1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梅田湖镇深入推进“戴帽工程”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梅田湖镇   2021-09-1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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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政办发〔2021〕27号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梅田湖镇深入推进“戴帽工程”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

现将《梅田湖镇深入推进“戴帽工程”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3日


梅田湖镇深入推进“戴帽工程”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化全镇“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成效,根据省市县有关部署,相关领导要求,自9月1日起至12月底,在全镇开展深入推进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戴帽工程”专项行动。为此,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为期4个月的集中治理,进一步增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摩电”)骑乘人员头盔佩戴意识,显著提升摩电安全防护水平,明显减少摩电交通事故,减轻事故伤亡后果。力争到2021年底,全镇摩电骑乘人员盔佩戴率达到85%以上,普通公路头盔佩戴率达到80%以上。

二、实施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9月15日前,各村(社区)、相关单位完成动员部署、集中宣传等工作,坚持宣传开路,迅速掀起舆论声势,营造整治氛围。

(二)集中治理阶段。11月30日前,各村(社区)、相关单位全面开展源头清理、路面管控、基层创建等工作,通过密集开展主题活动、联合执法、案件办理、检查考核、经验推广、跟踪报道、新闻发布等各种方式,系统深入组织推进,始终保持整治张力。

(三)巩固提升阶段。12月25日前,各村(社区)、相关单位组织开展“回头看”,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查补短板漏洞,完善手段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

三、主要措施

(一)强化宣传引导

1、全程开展主题报道。镇宣传办、应急办、公路站、各村(社区)要充分应用传统媒体平台和新媒体矩阵,集中开展“戴帽工程”主题报道活动,迅速掀起宣传高潮。通过发布整治通告、刊发新闻通稿、跟踪采访报道、播放公益广告、曝光典型案例等形式,将主题宣传贯穿行动全过程,高频次、大范围组织报道,持续强化宣传效果。

2、全面落实阵地宣传。各行业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服务网点、政务服务中心、学校、摩电销售点、集中停放点、村(社区)活动中心、企业单位宣传橱窗、村村响、微信群等各种方式建立“戴帽工程”宣传阵地,延伸宣传触角,提高群众知晓度。

3、全力组织教育劝导。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派出所、村(社区)要对路面查获的违法摩电骑乘人员一律开展现场警示教育。坚持自治自律,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上下班门卫安全提示制度。坚持专群结合,机关、团体、街道、村(社区)、学校等单位工作人员、农村“两站两员”以及青年志愿者上路开展宣传劝导。

(二)强化综合治理

4、凝聚部门共治合力。推动将“戴帽工程”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考核和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测评指标。从规范经营行为入手,限制为无牌无证、未配备头盔的摩电提供加油、维修等服务。排查治理慢行交通系统不充足、不连续问题,完善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隔离设施和交通标志标线,保障非机动车通行路权和交通安全。积极改善公交服务,削减摩电出行需求。

5、促进机关示范带头。在机关、派出所、司法所、工青妇组织、企业中广泛开展“戴帽工程”文明倡议活动,纳入作风建设考核评估,促进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严格派出所、综合执法大队等部门行政执法用摩电管理,严禁使用非标、无牌无证摩电执法,严禁民警、辅警、行政执法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头盔,严防因未戴头盔执法引发炒作。

6、发动社会共同参与。积极推广“购车送头盔”“买保险头盔”“爱心企业赠头盔”等模式,联合摩电生产、销售企业、保险公司、本地商家共同解决社会在用摩电头盔配备。推动行业、学校 组织开展“线上学法送头盔”等活动,主动解决本系统、本区域在用摩电头盔配备。鼓励企事业单位将头盔作为劳动保护用品,配发给有需要的员工。

(三)强化源头监管

7、清查生产销售源头。市场所、派出所、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等单位部门建立联合检查工作机制,主动搜索发现生产销售非法改拼装车、非标车以及买卖、伪造、变造号牌(证件)等违法犯罪线索,清理整顿非法摩电流通渠道、电商平台、存储仓库、维修门店等,督促落实带盔生产销售。

(四)强化主体责任

8、突出重点行业。督促销售电动车、摩托车的门店随车提供头盔,并及时检查完善;未随车配备头盔的,一律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强制退出市场。

9、突出中小学校。各学校要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致信全体学生及家长,号召驾乘摩电自觉佩戴头盔,规范行停秩序。督促完善“家校警”共治机制,强化学校门口头盔检查记录和劝导教育。建立通报警示制度,定期发布校级、班级头盔佩戴情况通报,督促家长、学生养成佩戴习惯。

10、突出重点企业。以工贸企业为重点,组织开展日常巡查和上门督办,严格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门卫提示和日常安全检查考核制度,督促职工使用合法摩电上下班,并按规定佩戴头盔骑行。各合作社督促劳动务工人员佩戴好头盔,确保行车安全。

(五)强化执法办案

11、严格路面整治。派出所、各村(社区)要以城郊结合部道路,工厂、商场、集市、学校等摩电出行密集路段,摩电交通事故多发点段为重点,加强交通违法行为技术监控设备建设,强化现场执法勤务,从严查处摩电无牌无证、逆行、不戴头盔、不按规定载人、加装伞具等重点违法行为。

12、严格案件办理。对涉嫌生产、销售伪劣机动车产品、非法经营、危险作业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刑事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法违规生产、销售以及发布虚假或引人误解宣传广告造成损害的,引导受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依法追究生产、销售企业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强化责任追究

13、严格溯源倒查。对摩电发生亡人交通事故,或者因假冒伪劣头盔产品造成摩电交通事故后果加重的,一律倒查生产、销售、使用环节相关责任。对管理部门、行业机构直接责任人员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但尚不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戴帽工程”作为“生命工程”“一把手工程”,切实抓住、抓紧、抓实,以决战决胜的姿态,从严从速组织实施,确保实现预期目标。

(二)切实强化组织推进。镇、村两级要充分发挥“牵头统筹、协调推进、督办落实”的功能作用,明确相关部门、行业、基层组织及学校、企业等单位实施“戴帽工程”的工作责任,细化具体任务,广泛召开动员部署会,号召并动员党员群众带头落实“戴帽工程”专项行动。

(三)切实加强考核督办。镇整治办要定期开展巡查暗访和效果测评,确保工作进度和整治成效。全镇“戴帽工程”实施情况纳入9月至12月全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考核。镇整治办将对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实施考核,每月排名通报。对工作推进不力、风险隐患突出的村(社区)及部门,将视情采取提醒、约谈、挂牌督办等问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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