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731322B/2021-1852356
  • 发布机构:梅田湖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8-20
  • 公开日期:2021-08-2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梅田湖镇重点水域禁捕“百日攻坚战”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梅田湖镇   2021-08-2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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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政办发〔2021〕21号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梅田湖镇重点水域禁捕“百日攻坚战”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相关单位:

近期,长江流域水位骤降,藕池河支流水域非法捕捞现象时有发生。为配合县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百日攻坚战”行动,持续抓好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执法监管,《梅田湖镇重点水域禁捕“百日攻坚战”行动方案》已经镇党政负责人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9日

梅田湖镇重点水域禁捕“百日攻坚战”行动实施方案

近期长江流域水位骤降,藕池河支流水域禁捕长效监管形势依旧严峻。为持续抓好禁捕退捕执法监管工作,根据《“中国(湖南华容)渔政亮剑2021”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文件要求,按照“一年起好步、管得住,三年强基础、顶得住,十年练内功、稳得住”的思路,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严肃查处涉渔“三无”船舶,全面清理取缔各类非法捕捞渔具;规范行业管理,斩断非法捕捞、运输、销售、加工等地下产业链;规范休闲垂钓管理,严厉打击一人多杆、可视锚鱼等生产性垂钓行为。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营造“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巩固“四清四无”成果。

二、整治时限

2021年8月20日—11月28日。

三、整治水域

藕池河、清水河、金鸡河等已实施全面禁捕的水域。

四、组织领导

成立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毛振华任组长,副镇长文立志任副组长,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等单位为成员的镇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百日攻坚战”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由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李峰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分组安排

根据工作需求,成立宣传组、巡查组、执法组、值班组。

(一)宣传组

职  责:做好相关的宣传报道,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组  员:王辉(组长)、甘文

(二)巡查组

职  责:做到两天一巡查,禁捕水域一次,发现情况及时上报。

组  员:李峰(组长)、彭李子、汪昕。

(三)执法组

职  责:做到有情况及时到岗进行合法处理。

组  员:刘超(组长)、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大队全体工作人员、各村辅警,干警一名。

(四)值班组

职  责:及时接听举报电话,收集并上报执法组,及时接听举报电话,收集并上报执法组。并填好《值班记录日志》。值班组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地点设政府办公室。

举报电话:0730-4440080

组  员:薛莲(组长)、龚海珍、周正红。

六、工作要求

(一)严肃工作纪律。要严守值班值守等工作纪律,不得擅自离岗,各组成员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进行请假报备。违反工作纪律者,将按照组织纪律进行处理。

(二)规范执法行为。执法人员要严格遵守新冠疫情防护制度,按要求着装并规范穿戴救生设备,携带执法证件,规范执法程序,做到文明执法。

(三)严守廉洁底线。要遵守各项廉洁纪律,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通风报信和办人情案。

(四)突出刑行追究。针对当前非法垂钓高发情况,镇禁捕退捕办、执法大队、派出所和市监所要切实贯彻执行《长江保护法》,对一切非法捕捞行为、地下产业链行为进行打击,凡违反“一人一线一杆一钩”规定垂钓的,均按照非法捕捞行为进行罚款行政处罚,要采取切实有效的侦查措施,深入追查垂钓渔获物的销售行为,对销售者、购买加工者追究刑事责任。

(五)严格查办问责。根据《岳阳市禁捕退捕管理责任追究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县行动组在督查行动中发现的而乡镇没有发现的案件,向全县通报批评。到本次专项行动结束发生三次通报批评的、发生一次市级以上获得线索并查办的案件的,均提交镇纪监委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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