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731322B/2021-1829795
  • 发布机构:梅田湖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5-07
  • 公开日期:2021-05-0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梅田湖镇2021年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梅田湖镇   2021-05-0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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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政办发〔2021〕10号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梅田湖镇2021年城乡低保动态

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单位:

现将《梅田湖镇2021年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7日

梅田湖镇2021年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全镇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切实加强精准施救和动态管理,真正做到应保尽保和应退尽退。结合我镇社会救助工作实际,特制定 2021年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思路,通过扎实有效的低保动态管理,达到“对象认定精准、标准制定客观、操作程序规范、进退机制完善、人民群众满意”的效果,实现“精准救助•阳光低保”的目标。

二、原则要求

1、坚持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生活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坚持积极稳妥和大稳小调的原则;

4、坚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的原则;

5、坚持精准施救、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原则。

三、时间安排

此次城乡低保对象核查工作自2021年6月初至7月底,以各村(社区)为单位,对所有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一次全面核查;对符合城乡低保政策的对象及时纳入救助;对所有脱贫户、边缘户、特困户、低保户、重病重残户“五类人员”进行脱贫质量排查,确保脱贫质量不褪色,严防返贫致贫现象发生。7月初,各村(社区)将各类表格资料整理归档,并上报相关数据资料至镇民政办。

四、人员组成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及社工、村(社区)干部及民生协理员。村(社区)为主体责任,梅田湖镇人民政府为督导责任。

五、核查方法

1、收入核查。采取“三看三问一访”(即看家庭住房情况、看实际生活状况、看家庭实际人口,问身体状况、问收入状况、问生活状况,走访周边群众)方式,对每户低保家庭逐一进行上门核查,每户填好一张《华容县城乡低保家庭入户核查表》,并结合经济核对和大数据比对结果,对每位低保对象进行核实,看是否符合现行政策享受低保待遇。

2、资料核查。采取“三查”方式,对“一户一档”低保家庭的审批资料进行一次全面核查:一查资料的完整性,看有没有资料,看资料完不完整;二查资料的一致性,看资料里的信息与现实中的信息是否对称,看资料中的保障对象与现实中的保障对象是否一致;三查资料的准确性,看资料中的保障标准和保障人数是否及时修正,看资料是否进行了年检。

3、系统核查。采取“两看”方式,对“一户一档”低保家庭的信息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核查:一看系统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如户主姓名、户籍地址、身份证号码、收入状况、其他保障成员等基础信息是否真实准确);二看信息系统是否及时更新(如保障标准、提标补发、进退人员等是否及时更新)。

4、进行公示。在通过“收入核查、资料核查、系统核查”3种方式进行户户核查,掌握低保对象准确信息的基础上,以村(社区)为单位,召开一次总体民主评议会议,作好评议记录。然后以县民政局统一规范的格式,将核查和评议后的保障家庭在村(社区)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并留存公示照片上报备查。

六、清退情形

城乡低保对象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要予以清退:

1、城市低保对象一个季度不到社区签到,农村低保对象常年外出且无法联系,村(社区)不清楚家庭情况难以监管的;

2、自然减员的(出嫁、应征、服刑、死亡等);

3、已领取社保退休金且家庭人均收入明显高于低保标准的;

4、夫妻双方均在务工,家庭人均收入明显高于低保标准且无其它刚性支出的;

5、有劳动能力(男18-60周岁,女18-55周岁),无正当理由不就业或不从事生产劳动的;

6、子女大学毕业或成年已正常就业的;

7、近3年内新建住房(易地搬迁等政策性建房除外),或购买2套及以上产权住房,或进入开发小区居住且另有小产权房和承租房,或对原住房进行豪华装修的;

8、享受低保待遇的对象因年迈、年幼无劳动能力,但其法定赡养、抚养人明显具备赡养、抚养能力的;

9、有消费型小汽车或大中型货车的,有商铺、门市等工商登记,正在经营且收益较好的,持有一定数量股权、债权的;

10、家庭成员中有财政供养人员的;

11、通过调查取证,家庭人均收入明显高于低保标准的,或有违法行为不适宜享受低保待遇的;

12、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低保的,不配合经济核对或动态核查的。

七、相关要求

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对镇域经济社会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兜底性和基础性作用,这项工作的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它关系到党和政府的救助政策是否得到有效落实,关系到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有效保障。为此,我们要求:

1、要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精心组织好这次动态管理工作。镇人民政府将派出督导组,在镇选1个村(社区)进行典型引路,其他村(社区)跟着学跟着做,确保上下同心圆满完成核查任务。

2、要保障公平正义。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客观真实的开展动态管理,符合条件就“应保尽保”,不符合条件就“应退尽退”,不做“老好人”。要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和政策解释工作,以诚待人,防止形成新的不稳定因素。

3、要强化责任担当。要坚持“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强化政策刚性和责任担当,实行错保追究制度。所有参与核查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作风建设的相关规定,做到生活从俭、出行从简,树立良好的镇政府与社会救助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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