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731322B/2020-1774452
  • 发布机构:梅田湖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06-22
  • 公开日期:2020-06-2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梅田湖镇消费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梅田湖镇   2020-06-2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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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办发〔2020〕13号

梅田湖镇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梅田湖镇消费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梅田湖镇2020年消费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经镇党、政负责人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实施。

梅田湖镇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6月17日

梅田湖镇消费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消费扶贫,促进精准脱贫,广泛动员全镇社会各界力量消费我镇贫困村、贫困户农副产品,以消费促进贫困村、贫困人口增收,促进我镇贫困群众稳定脱贫和产业扶贫持续发展。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互利共赢的原则,围绕促进我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长远发展,调动全镇社会各界参与消费扶贫,切实解决我镇农产品销路窄的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帮助拓宽多种渠道销售贫困户农产品,促进农副产品与市场需求有效对接,促进产品变商品、收成变收入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

二、实施范围和目标任务

以全镇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为主要扶持对象,以购买贫困村、贫困户的农副产品为主要方式,原则上各单位工会会员人平每年消费扶贫产品不得少于500 元,镇机关、部门站所、各村(社区)、学校食堂采购指定的农副产品数量不得低于食堂食材总额的 20%。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对贫困户的辐射带动作用,鼓励专业合作社对每家每户贫困家庭的农产品进行收集、分级、包装、检测及来源标注等。通过自身营销渠道实现农产品与市场需求的精准对接。

三、组织机构

为深入开展消费扶贫,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梅田湖镇消费扶贫助力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卢  琼  党委书记

副组长:毛振华  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  员:全体党政负责人、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各扶贫行业站所负责人、各村党总支(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镇扶贫办,党委委员鲁锐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抓好全镇消费扶贫各项工作。下设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和农产品质量监测三个工作推进组,成员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鲁  锐

副组长:李  青

成  员:李  瑶、各村党总支(支部)书记、部门单位负责人

工作职责:

1.负责统筹抓好梅田湖镇消费扶贫各项工作,制定消费扶贫工作方案,分解下达消费扶贫目标和计划;

2.研究解决消费扶贫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统筹全镇消费扶贫工作。

(二)组织实施组

组  长:文立志

副组长:孔  勇

成  员:各村党总支书记、产业扶贫合作社法人

工作职责:

1.负责统筹组织收购全镇贫困户农产品,并进行统一销售、配送;

2.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农产品质量监测组

组  长:陈传军

副组长:罗  锋

成  员:各村农产品质量监管员、产业扶贫合作社法人

工作职责:

1.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制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认证体系制度,并组织实施;

2.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帮扶责任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消费扶贫作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抓手,作为帮助贫困群众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径。按照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工作任务,确保消费扶贫工作顺利推进。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村(社区)要结合本村实际、各帮扶责任人单位要结合贫困户情况,认真落实消费扶贫工作职责,严格按照农产品采集的内容、任务、标准和时限要求,认真完成农产品供需情况信息采集工作,确保采集的信息真实、准确,镇扶贫办负责做好全镇消费扶贫农产品供需情况登记汇总工作。

(三)强化综合保障。要注重诚信建设,遵循市场价格规律,建立农产品产销对接双向竞争机制,实行议价销售模式,确保消费者购买到放心满意产品。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切实履职尽责,加大市场管控力度,加大行业管理,防止出现拖欠货款的行为,严厉打击借消费扶贫之名以假乱真、以次充好、扰乱市场、牟取私利的行为。

(四)加强宣传引导。镇宣传办要加强对外沟通对接,加大消费扶贫和农产品外宣力度,鼓励群众在各平台上宣传、推广农产品,形成强大的宣传攻势,提高消费扶贫的社会影响力和农产品的知名度。同时,由镇扶贫办选出一批消费扶贫工作成效突出的村委会和个人进行宣传表扬,引领带动全镇广泛参与消费扶贫工作。充分调动企业参与消费扶贫的积极性,对参与消费扶贫有突出贡献的单位,购买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和消费扶贫成效突出的企业、合作社年终给予评先评优,或以奖代投方式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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