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731322B/2020-1708437
  • 发布机构:梅田湖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04-03
  • 公开日期:2020-04-0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梅田湖镇脱贫攻坚红、黄、绿、蓝卡分类帮扶动态管理工作方案
来源:梅田湖镇   2020-04-0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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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办发〔2020〕5号

中共梅田湖镇委员会办公室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梅田湖镇脱贫攻坚红、黄、绿、蓝卡分类帮扶动态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站所,各驻村工作队:

《梅田湖镇脱贫攻坚红、黄、绿、蓝卡分类帮扶动态管理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梅田湖镇委员会办公室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日

梅田湖镇脱贫攻坚红、黄、绿、蓝卡

分类帮扶动态管理工作方案

为推动全镇脱贫攻坚工作落实落细落地,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提升脱贫攻坚成效,根据“分类帮扶、精准施策、有效衔接、动态管理”的基本原则,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全面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饮水等突出问题的基础上,通过分类帮扶、精准施策,确保未脱贫人口全部高质量脱贫,已脱贫人口稳定可持续脱贫、不返贫,边缘人口不因病因灾因学致贫。

二、分类标准

根据贫困属性、困难程度等实际情况,将全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非建档立卡的边缘户,分为红卡、黄卡、绿卡、蓝卡四类进行监测、帮扶。

(一)红卡户。即所有建档立卡未脱贫对象。主要任务是对照脱贫标准,因户落实收入、住房、教育、医疗、安全饮水等帮扶措施。对无劳动能力和收入来源的对象,侧重在残疾保障、兜底保障、教育扶贫、社会扶贫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对有劳动能力或弱劳动能力的对象在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公益岗位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斩断贫困根源,实现如期高质量脱贫。

(二)黄卡户。即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5000元以下(根据精准扶贫手册2019年度收入测算),且存在返贫风险的已脱贫户。主要帮扶措施是在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残疾保障、兜底保障、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优先安排公益岗位,帮助其巩固脱贫成果,实现稳定脱贫不返贫。

(三)绿卡户。即已实现稳定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主要帮扶措施是继续落实结对帮扶和国家规定的到户政策,不断巩固脱贫成果。

(四)蓝卡户。即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存在因病因灾因学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的特殊困难户。主要措施是实施经常性贫困监测,对临时有困难的采取针对性措施,降低致贫风险。

对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家庭劳动力少或劳动力弱,家庭成员因残疾、患重病或家庭成员因接受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全日制学历教育增加的刚性支出超过家庭总收入较多的农户,在评定黄卡户、蓝卡户应优先考虑。存在有消费型汽车,房屋装修豪华或有商品房,60岁以下非残非重病的单人户,以及父母单独立户有成年子女且子女有赡养能力的不得评定为黄卡、蓝卡户。

三、认定程序

(一)初核申报。以村干部、结对帮扶干部通过上户核查、核算收入等,严格对照分类标准初步核实后,报支村委。

(二)民主评议。由支村委召开党员、组长、贫困户代表、群众代表对初核申报的对象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村级分类名单。

(三)乡镇复核。由镇扶贫办组织熟悉业务的干部联合村级扶贫专干、驻村队长等逐户上门核实,根据核实情况进行协商调整,4月中旬并报县扶贫办。

(四)县级抽查。由县扶贫办组织力量,对照乡镇上报的分类名单进行抽查,将抽查情况反馈到乡镇、村。

(五)公开公示。乡、村两级将县扶贫办抽查核定后的分类管理名单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扶贫办。

四、帮扶措施

(一)公益岗位优先聘用。生态护林员、生态环保员、护路员优先在有劳动能力和弱劳动能力的红卡户和黄卡户中选聘。由驻村工作队、村支两委负责督促其切实履行好岗位职责,通过力所能及的劳动脱贫致富。

(二)扶贫产业优先覆盖。通过省重点产业扶贫项目和其它产业项目,对红卡、黄卡户实现产业分红全覆盖,提高红卡户产业分红比例,黄卡户产业每年分红比例不得低于8%,红卡户每年分红比例不得低于10%。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每年度的分红对象、村集体经济等其它收益分红,必须予以优先覆盖红卡、黄卡对象。大力发展稻虾、油茶、茶叶、中药材等特色产业项目,建立长期稳定增收的利益联结机制,优先覆盖红卡、黄卡对象。产业扶贫相关协议、合同期未满的按原有合同履行。

(三)庭院经济优先支持。采取到户奖补的方式,扶持建档立卡的红卡户、黄卡户发展庭院经济增收。由村(社区)负责逐户摸清红卡户、黄卡户的产业发展意愿和能力,对发展家禽、家畜、水产等养殖业,以及蔬菜、油菜、茶叶、油茶等经济作物的,经乡镇验收后,给予一定额度的到户奖补支持。由乡镇、驻村单位给予资金、种苗、技术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对象,给予扶贫小额信贷支持。

(四)扶贫产品优先推销。鼓励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民营企业以购代捐,结对帮扶干部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红卡、黄卡、绿卡对象家庭剩余农产品,确保剩余农产品转变成现金收入。

(五)培训就业优先实施。对有劳动能力、有培训意愿的,实现应培尽培,并对接推荐就业岗位,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落实扶贫车间补贴支持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黄卡户在扶贫车间就业,提高黄卡户、绿卡户、蓝卡户在扶贫车间的就业比重,促进“家门口”就业增收。

(六)兜底保障优先落实。对符合纳入低保或符合提标扩面条件的,实现应兜尽兜,应纳尽纳,应提尽提。对重度残疾户要实现残疾人“两项补贴”全覆盖。充分用好临时救助政策,加大对大病、受灾、教育负担重等红卡户、黄卡户、蓝卡户的临时救助力度。非贫困户的低保户原则上从蓝卡户中认定,对不符合低保条件,但生活确有困难的蓝卡户,及时给予临时救助。镇扶贫办要参与统筹民政临时救助政策实施的全过程。

(七)基本医疗优先保障。严格按照现有的医保政策,逐户排查,确保贫困人口全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制度,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政策,实现有地方看病、有医生看病、有制度保障看病。

(八)社会扶贫优先对接。深入推进“户帮户亲帮亲 互助脱贫奔小康”活动,积极倡导社会爱心人士优先对接红卡户、黄卡户,利用中国社会扶贫网等平台重点对红卡户、黄卡户进行帮扶,动员社会爱心人士对有家庭生活有实际困难的蓝卡户进行临时性的社会救助,充分发挥社会扶贫对巩固脱贫成效的积极作用。

五、工作保障

(一)做好结对联络。由结对帮扶干部负责,已脱贫户每年上户次数不得少于4次,未脱贫户每年上户次数不得少于8次。对红卡户结对帮扶干部利用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络每月不少于2次,对日常生活有困难的红卡户要明确1名“户帮户亲帮亲 互助脱贫奔小康”活动主体帮扶责任人;对黄卡户、绿卡户结对帮扶干部利用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络每月不少于1次;对蓝卡户由镇扶贫办负责,村级扶贫专干配合,做好辖区内的联络监测工作,通过上门走访、电话联络等,及时掌握风险。针对红卡、黄卡、绿卡、蓝卡户家庭实际情况,逐户制定帮扶计划,做到“一户一策”。

(二)加强监测管理。县扶贫办将建立贫困预警监测机制,通过入户走访、数据比对、问题线索等,及时发现已脱贫户返贫、边缘户致贫的风险,落实针对性的帮扶措施。重点监测产业、就业、就医、就学、受灾以及受疫情影响的风险情况。

(三)坚持动态管理。在对红卡、黄卡、绿卡、蓝卡农户每月实施监测的基础上,红卡贫困户每半年进行复核一次,黄卡、绿卡、蓝卡农户每季度复核一次,通过村级申报、乡镇核查、县(市、区)扶贫办核定的程序,对农户红卡、黄卡、绿卡、蓝卡的类别实施动态管理,每半年进行动态调整一次。

(四)做好数据共享。县扶贫办将建立全县分类帮扶、动态管理数据库,并及时将有关数据共享至相关行业部门,以便于政策的精准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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