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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梅田湖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9-11-26
  • 公开日期:2019-11-2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梅田湖镇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解读
来源:梅田湖镇   2019-11-2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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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田湖镇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解读

补助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必须符合以下2个条件:

一、农村4类重点对象即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五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一、二级残疾)。

二、住房为特别危险的C、D级危房或无房户。

危房等级鉴定

通俗的讲,C级危房是指不采取修缮加固措施就存有倒塌危险的房屋;D级危房是指修缮加固无法排除倒塌危险,只能拆除重建的房屋。

改造方式

改造方式为修缮加固和新建两种,C级危房只能采取修缮加固的改造方式;D级危房或无房应采取新建的改造方式。

工作流程

一、农户向所在村场提出申请;

二、村场组织村民委员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并公示;

三、乡镇入户审核并公示;

四、县审批并公示;

五、实施改造;

六、县级验收;

七、通过财政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补助。

补助标准

一、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建的,每户补助2-3万元,另扶贫跟进补助1万元;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新建的,每户补助2-3万元;贫困残疾人家庭(一、二级残疾)新建的,每户补助1-2万元,补助标准不能超过实际成本。

二、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及贫困残疾人家庭(一、二级残疾)修缮加固房屋的,根据维修程度补助5000-1000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跟进补助2000-5000元。

三、家庭经济状况特殊、自筹资金能力严重不足的,乡镇出具申请报告,经县核实批准后,可酌情提高补助标准。

其他要求

一、新建房屋不得超过一层,且建筑面积一人户35平米,二人户45平米,三人户60平米,三人以上户18㎡/人。对于仍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可适当增加辅助性房屋面积20-30平米。

二、改造房屋必须符合规划选址、工程质量及建筑风貌等要求,且新屋建成后必须拆除旧房。

三、享受过易地扶贫搬迁、廉租房、公租房及住房补助的,不得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曾经享受过危房改造补助的,不得重复享受。

四、家庭有商品房、小汽车、工商登记和财政供养人员等农户也不得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政策。

五、农户需提供的资料:包括申请报告,户主身份证、贫困类型证明复印件,改造前、中、后三张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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