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731322B/2019-1618631
  • 发布机构:梅田湖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9-10-18
  • 公开日期:2019-10-1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2019年梅田湖镇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梅田湖镇   2019-10-18 00:00
浏览量:1 | | | |

梅政发〔2019〕11号

关于印发《2019年梅田湖镇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县派工作队、行业扶贫站所:

《2019年梅田湖镇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经镇党委政府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一日

2019年梅田湖镇扶贫对象

动态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县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华扶办发﹝2019﹞21号)要求,为做好我镇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和标注

贫困村、贫困户脱贫退出;贫困户新识别和脱贫户返贫纳入;贫困户(含脱贫户)家庭成员自然变更(包括自然增加和自然减少)。

(二)扶贫对象信息采集、更新和录入

1.贫困户(含脱贫户、返贫户)基础信息更新、录入。

2.新识别贫困户、新增贫困户家庭成员基础信息采集、录入。

3.贫困村(含脱贫退出村)及其自然村基础信息更新、录入。

4.2014-2019年贫困户每年帮扶措施信息核实、采集、录入。

5.2014-2019年贫困村每年帮扶措施信息核实、采集、录入。

6.2019年新识别贫困户地理位置信息采集。

(三)边缘户摸底和信息采集录入

对非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农户中,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边缘户进行摸底,采集和录入相关信息。

(四)脱贫监测户摸底和标注

按照“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返贫风险”的标准,对已脱贫户中不稳定户进行摸底监测,将摸底情况进行标注。

(五)建档立卡数据核实核准

通过信息系统打印扶贫对象基础信息、帮扶措施等对照表,入户核实核准各项数据信息,对信息系统中不实不准的数据进行完善和整改。

二、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和开展培训

10月上旬,按照全镇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培训班和本通知的要求,各村居要进行动员部署。

(二)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

10月上旬至10月30日,各村居组织开展入户动态调整,完成贫困户脱贫、新识别和返贫纳入各项程序;完成贫困村、自然村、贫困户各类信息采集、更新;完成贫困户、贫困村历年帮扶措施信息核实、采集;完成边缘户摸底、信息采集;完成脱贫监测户摸底、信息采集。

(三)数据上报、录入和系统操作

各村居在完成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工作后,向镇扶贫办报送脱贫人口、返贫人口、新识别人口、自然变更人口、边缘人口、脱贫监测人口数据(见附件2),镇扶贫办汇总后,报送县扶贫办审核,于11月1日前报送市办。市办根据全市工作进度,向省办申请开放系统功能权限,组织各县在11月20日前完成全部数据录入和系统操作工作。

(四)数据分析和问题梳理

11月下旬,省、市两级同时开展数据分析,查找梳理退出质量不高、识别纳入不精准、数据质量不高等问题,形成问题数据清单下发各县。

(五)问题核查

12月中旬,县扶贫办根据问题数据清单,组织乡镇开展实地核查,对查实问题进行整改。

(六)完善系统数据

12月下旬,县扶贫办组织乡镇在信息系统中对问题数据进行修改完善;12月21日前,同步完成2019年新识别贫困户地理位置信息采集。

三、有关事项说明

(一)关于边缘户和脱贫监测户摸底

以村居为单位,每个村居纳入监测范围的两类人口总量控制在该乡镇2013年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总规模的10%-20%。由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研究,提出名单,县镇综合平衡,内部掌握。农户和脱贫户不申请,结果暂不公示。

(二)关于农户收入计算周期

农户家庭收入计算周期为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

(三)关于贫困户脱贫校验功能

在信息系统中对“贫困户脱贫”操作设置了限制条件,凡“两不愁三保障”数据显示未解决的贫困户,均无法进行“脱贫”操作。

(四)关于脱贫户返贫问题

结合脱贫人口“回头看”工作,将因病、因灾和突发事件等导致家庭已陷入经济困难的脱贫户作为返贫户处理,并予以及时帮扶。

(五)关于当年识别当年不能退出问题

对于今年年中开展的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审计等指出的突出问题和脱贫人口“回头看”整改期间新识别和返贫的贫困户,不能做脱贫操作。对今年已新识别纳入的贫困人口,要根据当前情况进行基础信息更新。

(六)关于做好与部门数据衔接的问题

针对“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存在问题的数据,各村居要充分与相关行业部门进行衔接,逐户核实,据实在信息系统中统一标注,确保数据一致,避免出现“一个部门一套数”问题。

(七)关于使用手机APP开展信息核实工作

为减轻基层负担,减少表格打印带来的负担,各村居要充分利用信息系统手机APP的相关功能开展信息核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是年度重点工作,特别是今年新增加了边缘户和脱贫监测户摸底工作,时间更加紧张、任务更加繁重。各村居要高度重视,及时向总支书记请示汇报,组织制定周密的工作计划,切实强化经费人员等各类保障,严格按照进度要求高质量推进工作。

(二)提高工作质量。贫困户脱贫退出工作,要把脱贫质量放在首位,坚持严格的脱贫标准,坚持履行规范的脱贫程序,坚决杜绝虚假脱贫、数字脱贫。贫困户识别纳入工作,要把是否解决“两不愁三保障”作为最重要的识别依据,重点关注仍住危房、享受低保政策、非贫困村内符合条件的人群,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边缘户和脱贫监测户摸底工作,要把坚持标准程序和本地实际情况相结合,把推动工作落实和疏导群众情绪相结合,把当前目标任务和长远发展计划相结合,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三)强化统筹协调。各村居要统筹谋划,把握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对我镇党委政府脱贫攻坚考核工作顺利开展。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里关于基层减负年的相关要求,在动态管理工作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统筹安排进村入户工作任务,减少重复检查评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四)严把数据质量。各村居要采取有力措施,把入户核实信息对照表、问题数据清单的责任压实到人,对此次动态管理期间采集录入的数据进行严格审核,避免出现数据漏录、指标空项和逻辑错误等问题数据;要充分利用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相关功能和监管评价子系统进行数据核查,对问题清单要逐一核实,并根据核实情况如实修订完善系统数据,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附件:1.县“两摸底一核准”工作方案

2.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数据备案表

3.扶贫对象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具体要求

4.新识别贫困户信息采集表

5.边缘户信息采集表

6.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情况表

7.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减少情况表

8.脱贫监测户信息采集表

9.贫困村信息采集表

10.自然村信息采集表


附件1

“两摸底一核准”工作方案

根据省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湘扶办发﹝2019﹞24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全县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中边缘户、脱贫监测户摸底和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核实核准工作,进一步夯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础,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两摸底”工作

“两摸底”,即对“边缘户”和“脱贫监测户”进行监测模底。总体规模:以乡镇为单位,每个乡镇纳入监测范围的两类人口总量控制在该乡镇2013年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总规模的20%以内。

(一)原则

一是实事求是,总体规模由各乡镇综合平衡,乡村不得层层设定控制数量,确保摸底质量;二是公平公正,内部摸底要体现民主集中,严禁暗箱操作;三是严格标准,认真核实脱贫户(农户)收入信息,深入分析返贫(致贫)风险点;四是简化程序,要因地制宜明确摸底方式方法,不得搞形式主义,增加基层负担。

(二)标准

1.边缘户:以户为单位,2019年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农户。

2.脱贫监测户:以户为单位,2019年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脱贫不稳定,有返贫风险的脱贫户。

(三)程序

由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研究(无驻村工作队的行政村,由村两委和乡镇联村干部研究),提出名单;乡镇审核;县级综合平衡。农户和脱贫户不申请,结果暂不公示,内部掌握。

(四)对象范围

1.边缘户

(1)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收入不稳定的农户;

(2)三保障标准低或部分不达标的农户;

(3)因产业失败、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原因,导致家庭主要收入下降的农户;

(4)因病、因学、因残等导致家庭负担重,生活困难的农户;

(5)分散供养的五保户;

(6)其他情况户。

2.脱贫监测户

(1)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收入不稳定的脱贫户;

(2)家庭有重病、重残人员的脱贫户;

(3)因产业失败、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原因,导致家庭主要收入下降的脱贫户;

(4)整户无劳动力的脱贫户;

(5)其他情况户。

二、建档立卡数据核实核准

“一核准”就是对建档立卡数据进行核实核准,进一步提高质量,确保“账账”、“账实”相符。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工作:

(一)扶贫对象信息采集更新。要坚持入户采集更新贫困户相关信息,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对入户采集的信息,要做到“谁采集、谁负责”的要求,把责任压实到人;同时要采取有力措施,对采集更新的数据进行严格审核和准确录入,避免出现数据漏录、指标空项和逻辑错误等问题数据。

(二)“3+1保障”数据核实核准。进一步排查“3+1保障”是否到位,把系统漏标、错标、多标的要以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具体操作:①6-15岁适龄儿童未上学的,在“在校生情况”一栏选择“无”并在“义务教育阶段未上学原因”中选择原因(因病、因残、厌学、其他、提前毕业、推迟上学);②“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是否参加大病保险”一栏,已参加的和不计参保率的“六类人员”(户口外迁、死亡失踪、参军、服刑、高校参保、参加职工医保)选择“是”,“六类人员”之外未参加的选择“否”;③房屋鉴定为C、D级的,在“危房户”一栏选择“是”并在危房级别栏选择C级或D级;④饮水安全存在问题的,在“是否解决安全饮用水”一栏选择“否”。

(三)问题数据清洗。要充分利用扶贫信息系统相关功能和监管评价子系统进行数据核查,并根据贫困监测处下发的《数据质量报告》和问题数据清单,组织开展核实整改。其中:属于扶贫信息系统数据错误的,在扶贫信息系统内进行修改;属于行业部门数据更新不及时的,在行业部门的系统中进行修改;属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协调相关行业部门及时落实相关政策,待相关问题解决后,再在扶贫信息系统和行业部门的系统中进行修改。对问题数据清洗规则有疑问的,可及时形成书面意见报县扶贫办,由县扶贫办向市办报告。

(四)帮扶措施信息核实和采集。目前,贫困村和贫困户的帮扶措施信息共有53个指标,其中利用扶贫系统中已有的“扶贫对象信息”、“项目信息”、“历年建档立卡信息比对”自动生成指标43个;通过与行业部门数据交换导入指标9个;基层人员进村入户采集指标1个。在入户核实过程中发现贫困户和贫困村的帮扶措施信息存在错误或者遗漏的,要按照帮扶措施信息的生成方式进行分类处理:

1.利用扶贫系统中“扶贫对象信息”自动生成的8个指标,要在扶贫系统中“扶贫对象”对应年度中进行修改。具体指标:产业扶贫(是否有龙头企业带动);就业扶贫(是否外出务工);健康扶贫(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否参加大病保险、是否参加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综合保障性扶贫(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特困供养);生态扶贫(退耕还林还草)。

2.利用扶贫系统中历年建档立卡信息比对自动生成的12个指标,要在扶贫系统中修改上年或本年基础信息。具体指标:危房改造(完成年份);生活条件改善(入户路改造、解决安全饮水、卫生厕所改造);贫困村(通硬化路、通生产用电、通生活用电、光纤宽带接入、建小学、建卫生室、建文化室、村集体经济收入增加)。

3.通过与行业部门数据交换导入的9个指标,要在行业部门系统内进行修改。具体指标:就业扶贫(务工培训);教育扶贫(助学贷款、享受助学金);健康扶贫(接受大病救治、接受签约服务);金融扶贫(扶贫小额信贷);综合性保障扶贫(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4.利用扶贫系统中已有的“项目信息”自动生成的23个指标,要在扶贫系统中相应的项目信息中进行修改。具体指标:产业扶贫(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服务业、乡村旅游、享受光伏扶贫收益、创业致富带头人项目);就业扶贫(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扶贫车间);易地扶贫搬迁(入住日期、享受搬迁人数);公益性岗位(护林员、护路员、护草员、护水员、护边员、护理员、保洁员、治安协管员、其他、聘用月数);教育扶贫(雨露计划补贴、其他教育补助)。

5.基层人员进村入户采集的1个指标,即贫困户“是否接受医疗救助”,要在扶贫系统中“扶贫对象”对应年度中进行修改。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两摸底一核准”工作,是国务院扶贫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巩固脱贫成果、提高脱贫质量”指示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各乡镇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度、加强研判,确保高标准完成摸底工作,切实提升数据质量,坚决防止弄虚作假,杜绝优亲厚友。

(二)把握标准程序。两类人员摸底,重点要关注“家庭收入是否稳定”和“是否存在致贫或返贫风险点”这个标准,不得简单以收入作为衡量标准,也不得随意附加条件。同时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开展工作,不得随意增减程序。

(三)狠抓数据质量。要重视数据采集和录入工作,将入户核实信息对照表、问题数据清单的责任压实到人,加强数据审核和核查,从源头上避免出现指标空项、数据漏录和逻辑错误等问题;并根据核实情况如实修订完善系统数据,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四)确保数据一致。市办已将“3+1保障”摸排问题清单向我县相关行业部门进行了交办,乡镇扶贫部门要安排专门人员,将到户到人的具体问题一一录入到建档立卡信息系统中,对已整改到位的和动态新增问题要及时上报、及时录入、及时更新。要以乡镇为单位,每个月定期将行业部门数据与建档立卡数据进行比对,或者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安排比对,对于比对出来的问题数据认真核实整改,并将核实整改结果及时录入扶贫信息系统或行业部门信息系统,确保扶贫部门与行业部门数据一致、工作情况与系统数据一致、动态数据做到市县乡三级同步一致。


附件2

2019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数据备案表

填报日期:                                                    单位:个、人

乡镇

脱贫人口数量

返贫人口数量

新识别

人口数量

贫困户家庭人口

自然变更数量

边缘人口数量

脱贫监测人口数量

自然

增加

自然

减少

填报单位(盖章):                  乡镇党委书记(签字):


附件3

扶贫对象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具体要求

一、信息采集范围

贫困户(含脱贫户、返贫户),贫困村(含脱贫退出村)及其自然村,主要采集发生变化的信息。

新识别贫困户,新增贫困户家庭成员,边缘户,脱贫监测户,采集所有基础信息。

2014-2019年贫困户每年帮扶措施信息,2014-2019年贫困村每年帮扶措施信息,主要核实每年帮扶措施信息、采集是否享受医疗救助信息。

二、信息采集方法

(一)新识别贫困户信息采集。使用《新识别贫困户信息采集表》,采集所有基础信息。

(二)贫困户(含脱贫户、返贫户)信息采集。通过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打印《贫困户信息对照表》,采集本年度发生变化的基础信息。对于返贫户,要补充采集“返贫原因”。

(三)贫困村(含脱贫退出村)及其自然村信息采集。通过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打印《贫困村信息对照表》、《自然村信息对照表》,采集本年度发生变化的基础信息。

(四)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变更信息采集。使用《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情况表》和《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减少情况表》,采集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变更相关信息。

(五)边缘户信息采集。使用《边缘户信息采集表》,采集所有基础信息。

(六)脱贫监测户信息采集。使用《脱贫监测户信息采集表》,采集所有基础信息。

(七)2014-2019年贫困户每年帮扶措施信息采集核实。通过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打印《帮扶措施采集表》,采集“是否享受医疗救助”指标,核实其他帮扶措施信息。

(八)2014-2019年贫困村每年帮扶措施信息核实。通过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打印《帮扶措施采集表》,核实帮扶措施信息。


附件4

新识别贫困户信息采集表

一、基础信息

家庭住址:__________省(区、市) __________市(地、州、盟) __________县(市、区、旗) ________乡(镇) _______村________自然村(村民小组)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选填):                            银行账号(选填):

A23识别标准(单选):□国家

A24 贫困户属性(单选):□一般贫困户  □低保贫困户  □特困供养贫困户

A25军烈属:

□是 □否

A26 计划脱贫年度

二、家庭成员信息

序号

A1 姓名

A2 性别

A3 证件类型

A4 居民身份证(残疾人证) 号码

A5 与户主关系

A6 民族

A7 政治面貌

A8 文化程度

A9在校生状况

A10健康状况

A11 劳动技能

A12务 工区域

A13务工时间

A14 失学或辍学原因

A15 是否会讲普通话

A16 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A17 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A18 是否参加大病保险

A19 是否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A20 是否参加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A21 是否享受人身意外保险补贴

A51是否接受医疗救助

1

户主

2

3

三、致贫原因(可扩充)

A27a致贫原因1(单选项):□因病  □因残  □因学 □因灾 □因婚 □因丧 □缺土地  □缺水  □缺技术  □缺劳动力  □缺资金  □交通条件落后  □自身发展动力不足

A27b致贫原因2(单选项):□因病  □因残  □因学 □因灾 □因婚 □因丧 □缺土地  □缺水  □缺技术  □缺劳动力  □缺资金  □交通条件落后  □自身发展动力不足

A27c致贫原因3(单选项):□因病  □因残  □因学 □因灾 □因婚 □因丧 □缺土地  □缺水  □缺技术  □缺劳动力  □缺资金  □交通条件落后  □自身发展动力不足

四、收入情况

A28 工资性收入(元)

A29 转移性收入(元)

A29d 养老保险金(元)

A30 生产经营性收入(元)

A29a 计划生育金(元)

A29e 生态补偿金(元)

A31 财产性收入(元)

A29b 低保金(元)

A29f 其他转移性收(元)

A31a资产收益扶贫分红收入(元)

A29c 特困供养金(元)

A31b其他财产性收入(元)

A32 生产经营性支出(元)

五、生产生活条件

A33耕地面积(亩)

A34 牧草地面积(亩)

A35 水面面积(亩)

A36 林地面积(亩)

A36a退耕还林面积(亩)

A36b林果面积(亩)

A37 入户路类型

A38 与村主干路距离(公里)

A39 是否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是 □否

A40危房等级

A41 住房面积(平方米)

A42是否通生活用电

□是 □否

A43 是否有卫生厕所

□是 □否

A44 是否解决安全饮用水

□是 □否

A45 主要燃料类型

A46是否有龙头企业带动

□是 □否

A47是否有创业致富带头人带动

□是 □否

A48是否通广播电视

□是 □否

六、帮扶责任人

序号

姓名

性别

政治面貌

帮扶(选派)单位名称

帮扶开始时间

帮扶结束时间

联系电话

1

2

3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户主签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边缘户信息采集表

一、基础信息

家庭住址:__________省(区、市) __________市(地、州、盟) __________县(市、区、旗) ________乡(镇) _______村

联系电话:

二、家庭成员信息

序号

A1

姓名

A2

性别

A3

证件类型

A4 居民身份证(残疾人证)

号码

A5 与户主关系

A6 民族

A7

政治面貌

A8

文化程度

A9

在校生状况

A10

健康状况

A12

务工区域

A13

务工时间

1

户主

2

3

三、致贫风险

A52a致贫风险1(单选项):□因大病  □因学 □因灾 □因残 □因突发事件 □因产业失败 □因就业不稳 □其他

A52b致贫风险2(单选项):□因大病  □因学 □因灾 □因残 □因突发事件 □因产业失败 □因就业不稳 □其他

A52c致贫风险3(单选项):□因大病  □因学 □因灾 □因残 □因突发事件 □因产业失败 □因就业不稳 □其他

四、收入情况

A28 工资性收入(元)

A29 转移性收入(元)

A29d 养老保险金(元)

A30 生产经营性收入(元)

A29a 计划生育金(元)

A29e 生态补偿金(元)

A31 财产性收入(元)

A29b 低保金(元)

A29f 其他转移性收(元)

A31a资产收益扶贫分红收入(元)

A29c 特困供养金(元)

A31b其他财产性收入(元)

A32 生产经营性支出(元)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6

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情况表

行政村名称:               行政区划代码:                        户主姓名:               证件号码:

序号

A1

姓名

A2 性别

A3

证件

类型

A4

居民身份证

(残疾人证)号码

A5 与户主关系

A6 民族

A7 政治面貌

A8 文化程度

A9在校生状况

A10健康状况

A11 劳动

技能

A12

务工

区域

A13

务工时间

A14 失学或辍学原因

A15 是否会讲普通话

A16 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A17 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A18 是否参加大病保险

A19 是否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A20 是否参加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A21 是否享受人身意外保险补贴

A51是否接受医疗救助

增加原因

1

务工地点

2

3

注:1.村委会或驻村工作队针对有家庭成员增加的贫困户,以户为单位填报此表

2.增加原因包括(1)新生儿、(2)婚入、(3)户籍迁入、(4)刑满释放、(5)收养、(6)失联人口回归。填写增加原因后括号内的编号,如婚入填“2”。


附件7

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减少情况表

行政村名称:               行政区划代码:

户主姓名

户主证件号码

减少家庭成员姓名

减少家庭成员证件号码

减少原因

注:1.村委会或驻村工作队针对有家庭成员有减少的贫困户,以村为单位填报此表。

2.减少原因包括(1)死亡、(2)婚出、(3)出国定居、(4)判刑收监、(5)户籍迁出、(6)农转非、(7)失联、(8)分散供养转集中供养。填写减少原因后括号内的编号,如婚出填“2”。



附件8

脱贫监测户信息采集表

家庭住址:__________省(区、市) __________市(地、州、盟) __________县(市、区、旗) ________乡(镇) _______村

序号

户主姓名

居民身份证(残疾人证) 号码

返贫风险1(必填)

返贫风险2

返贫风险3

1

2

3

备注:返贫风险包括:因大病、因学、因灾、因残、因突发事件、因产业失败、因就业不稳、其他


附件9

贫困村信息采集表

一、基本情况

省(区、市):             市(地、州、盟):                县(市、区、旗):             乡(镇):      行政村:

村支书姓名:

村支书电话:

村主任姓名:

村主任电话:

贫困村属性:  □贫困村

是否深度贫困村: □是  □否

规划方向(单选):□中心村   □过渡村  □一般村

地形地貌(单选):□山区村    □丘陵村    □平坝村

村部位置

经度:

纬度:

中共党员数量(人):

大学生村官数量(人):

B1村民小组数(个)

B3f 残疾人口数(人)

B2 总户数(户)

B4 劳动力人数(人)

B2a 贫困户数(户)

B4a 乡外务工人数(人)

B2b 低保户数(户)

B5 耕地面积(亩)

B2c 特困供养户数(户)

B5a 有效灌溉面积(亩)

B2d 残疾人户数(户)

B3 总人口数(人)

B6 林地面积(亩)

B3a 贫困人口数(人)

B6a 退耕还林面积(亩)

B3b 低保人口数(人)

B6b 林果面积(亩)

B3c 特困供养人口数(人)

B7 牧草地面积(亩)

B3d 少数民族人口数(人)

B8 水面面积(亩)

B3e 女性人口数(人)

B9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个数

B10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人数(人)

二、发展现状

1. 收入情况

B11 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B12 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万元)

2. 社会保障

B13 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数(人)

B14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人)

B15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人)

B16 参加大病保险人数

3. 村级道路畅通

B17 到乡镇是否通硬化路

□是   □否

B18是否通客运班车

□是   □否

B17a到乡镇距离(公里)

4. 饮水安全

B19 未实现饮水安全户(户)

5. 农村电力保障

B20 未通生活用电的自然村数(个)

B21 未通生活用电户数(户)

B22 未通生产用电的自然村数(个)

6. 危房改造

B23 危房户数(户)

7. 特色产业增收

B24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个数(个)

B25 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贫困户数(户)

8. 乡村旅游

B26经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户数(户)

B27经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户年均收入(元)

9. 卫生和健康

B28 卫生室个数(个)

B31公共卫生厕所个数(个)

B29执业(助理)医师(人)

B32生产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点个数(个)

B30乡村医生数(人)

10. 文化建设

B33文化(图书)室个数(个)

11. 贫困村信息化

B34 通宽带户数(户)

B36 通宽带的村小学个数(个)

B35 能用手机上网的户数(户)

B37是否接入光纤宽带

□是   □否

三、驻村工作队情况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职务级别

学历

政治

面貌

帮扶(派驻)

单位名称

单位隶属关系

联系电话

是否第一书记

是否

队长

驻村开始时间(年月)

驻村结束时间(年月)

1

2

3

四、签约服务团队

序号

签约医生姓名

签约医生电话

所属医疗机构

是否团队负责人

1

□是   □否

2

□是   □否

3

□是   □否

4

□是   □否

5

□是   □否

填表人(签字):

审核人(签字):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0

自然村信息采集表

一、基本情况

隶属行政村:

自然村名称:

负责人:

联系电话:

D1 总户数(户)

D2b 低保人口数(人)

D1a 贫困户数(户)

D2c 特困供养人口数(人)

D1b 低保户数(户)

D2d 少数民族人口数(人)

D1c 特困供养户数(户)

D2e 女性人口数(人)

D1f残疾人户数(户)

D2f 残疾人口数(人)

D2 总人口数(人)

D3 乡外务工人数(人)

D2a 贫困人口数(人)

二、生产生活条件

D4 到行政村距离(公里)

D7 是否通生活用电

□是   □否

D5 是否通硬化路

□是   □否

D8 是否接入光纤宽带

□是   □否

D6 是否通生产用电

□是   □否

D9未实现饮水安全户数

填表人(签字):

审核人(签字):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