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731322B/2018-1346431
  • 发布机构:梅田湖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8-04-13
  • 公开日期:2018-04-1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规范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规范使用管理实施方案
来源:梅田湖镇   2018-04-1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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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政办发〔2018〕10号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规范使用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全面加强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使用管理,充分发挥“七室一厅一广场”功能,真正将平台建成“五个中心”即“形象中心、活动中心、文化中心、服务中心、发展中心”,建成党员群众共建共享的精神家园,最大化的服务方便党员群众办事议事。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关于规范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使用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对照,严格落实。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2日

关于规范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规范使用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管理与使用,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定关于规范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使用管理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规范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统称平台)管理与使用,确保全镇12个村(社区)平台设施齐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充分发挥“七室一厅一广场”的作用,使平台真正成为“五个中心”即“形象中心、活动中心、文化中心、服务中心、发展中心”,的综合阵地。

二、具体要求

(一)平台布置

1、标识标牌

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大门口两侧悬挂党支部(总支)、村委会、村代会、村监会标示牌。门牌悬挂其办公室门口左上方。各类标示牌材质、样式、尺寸、字体、颜色等要统一规范。室内制度牌严格按照市定标准统一悬挂。相关部门按政策要求加挂标识标牌,须经县委组织部同意批准,不得随意撤销和挂牌。

2、国旗

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外可升挂国旗,国旗的升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有关规定执行。

3、公示栏

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外围均设置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栏,并定期公开内容。各类栏目要统一规范,位置醒目,美观实用。

(二)内务管理

1、卫生

每周例会前对平台卫生开展一次大扫除,每日下班前由值班干部清理一次平台卫生,达到室内室外保持卫生整洁,物品摆放有序。

2、绿化

做好平台绿化管护,每月开展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时对平台绿化进行一次养护,保证绿化效果。

3、杂乱整治

每月开展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时集中进行一次杂乱整治,保证平台环境清爽整洁。

4、资料归档

做好各项工作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由各线具体整理,在档案室统一归档,并制订好归档目录,以备查询。

(三)周例会制度

1、时间

原则上每周星期一为村(社区)干部周例会时间,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后延,但不可缺少会议次数。

2、参加人员

全体村(社区)干部和办点干部

3、例会要求

会议由党组织书记主持,会上先由办点干部传达镇工作例会本周工作要求,再由村(社区)干部汇报上周值班和工作落实情况,最后由党组织书记安排部署本周工作,会议必须要认真做好记录,留存影像资料。

(四)值班管理

1、时间

夏季8:00—12:00和15:00—18:00(5月1日—9月30日)、冬季8:00—12:00和14:30—17:30(10月1日—4月30日),另值班人员午休期间手机不能关机,保持通讯畅通。设置去向牌标明去向。

2、人员

由村(社区)制定干部值班安排表,安排好周一到周日的值班干部,每天平台处不少于一人坐班,其他村干部必须保持通讯畅通。

3、值班要求

值班干部应该按时值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由各单位党组织书记批准,并安排好代班人员;值班干部负责接待来人来访,开展便民服务,并做好值班记录和便民服务记录;值班干部应该提高防火、防盗意识,值班结束时打扫卫生、关闭电源、关好门窗,并将钥匙交一下值班干部。

(五)功能定位

1、把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成为村级形象中心。定期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级发展重要事项,切实保障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认真落实党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等制度,增强村务工作透明度,凝聚推进发展、促进和谐的工作合力。让村级综合服务平台成为对外宣传的形象窗口。

2、把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成为党员活动中心。利用平台,认真开展“三会一课”、党支部主题党日、党员经常性教育、民主评议党员、“两学一做”等活动,扎实做好发展党员等工作,切实加强对农村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3、把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成为文化娱乐中心。依托文化广场、百姓大舞台、农家书屋,积极组织开展健康向上、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娱乐活动,不断丰富农民文化生活,树立文明和谐的新农村风尚。

4、把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成为便民服务中心。依托村级便民服务中心,运用“岳农”平台,为广大群众提供科技信息、政策咨询、劳务输出等全方位的涉农服务,为群众代办相关服务事项,方便群众的生产生活,让群众少跑腿。

5、把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成为经济发展中心。依托平台,经常性地开展技能培训,送科技下乡等活动。充分发挥惠农综合服务社作用,结合实际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六)便民服务

1、村(居)民服务中心各功能室按需求配备电脑、投影仪、桌椅等相关设施。便民服务大厅统一设置便民服务台,配置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固定电话及其他必备办公设施;印制便民服务指南、登记簿、汇总台账;设置阅报栏、电子显示屏;统一公示服务事项、服务流程、制度机制。坚持办公场地最小化、服务场地最大化,严禁村(社区)干部一人一间办公室,严禁配备老板桌椅等高档办公设备,严禁设立村(社区)干部食堂,防止行政化、机关化、奢侈化倾向,严禁在村(居)民服务中心打牌赌博、表演低级庸俗节目、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现象,防止党员、群众活动庸俗化、娱乐化倾向。坚持“一室多用”的原则,提高功能室利用率。

2、创新便民服务手段。与湖南58农服公司合作开发“岳农”互联网服务平台,把村(居)民服务中心线下承载的党务、政务、村(居)务、商务和社会服务整合到线上平台,实现线上线下相结合,让群众享受全方位服务。开发互联网+党务服务、政务服务、村(居)务服务、商务服务、信息服务、精准扶贫、网格管理、民主监督8大版块,整合部门资源,打通信息孤岛。加大“岳农”平台推广使用力度,强化人员业务培训。

3、配强便民服务队伍。组建便民服务员,便民服务员从村(社区)干部、“第一书记”、大学生村官、优秀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中产生,每个村(社区)配备2名以上,负责审批权限在村(社区)一级的事项办理,要求实行轮流坐班制,每个工作日至少有1名以上干部在便民服务大厅坐班,做好受理、初审和代办等工作。

4、健全便民服务制度。建立首问负责制,将群众到村(居)民服务中心办事时首位接受询问或申请受理的工作人员确定为首问责任人,负责告知、引导、协调并最终办理受理事项。建立一次性告知制,对前来办事或咨询的群众,应当面一次性告知需要提交的材料,确需补交的材料应一次性说明。建立服务承诺制,对代办事项明确办理期限并公开承诺,依法优质高效廉洁办事。建立限时办结制,对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的即办件应及时办理,不能及时办结的应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建立跟踪回访制,定期对便民服务组织回访,不断改进服务形式,创新服务方法。建立委托代办制,委托方和代办方签订委托代办协议书,界定双方权利义务,明晰代办责任和法律责任。建立绩效考核制,细化便民服务绩效考核标准,定期通报情况、讲评工作。

(七)产权管理

1、建立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台帐。严格按照“一村一档”归档管理。档案内容必须包括土地证、资金筹集、资产移交、照片等主要资料,档案资料一式三份,原件保存在乡镇,县委组织部和村保存复印件。镇党委对各村级综合服务平台,按照建筑时间、建筑面积、产权所有等内容进行划分,各村级平台严格按照划分栏目完善数据并建档,镇按照上级要求汇总单独建立台账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2、严格村级综合服务平台资产管理。村级综合服务平台由政府投资建设,属国有资产。平台的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由各乡镇协调办理,由镇财政所负责保存监管。村级组织负责活动场所日常管理、使用和维护,并保证其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镇财政所负责建立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公物台账一式两份,一份县财政局保存,一份镇财政所保存,做到账物相符。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侵占村级综合服务平台,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坚决杜绝随意出售、出租、抵押、侵占、挪用等情况的发生。镇党委将根据公物台账和开展不定期抽查,每半年对村级活动场所资产管理、使用情况集中检查一次,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县委组织部每年抽查一次,因村党组织、村委会管理不力导致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及配套资产流失或损坏的,由纪检、组织、审计等部门调查核实后,对村“两委”负责人予以免职,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对新建以前的旧村部要严格监管,不得随意出租、处置,如需处置的,经村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报镇党委审批同意、在村内公开栏公示、并报县委组织部和县财政局备案后,方可进入处置程序。在处置过程中,涉及国有资产部分,要移交国库;涉及到集体资产的部分,要移交镇财政所。对不经审批私自处置旧村部的,对村“两委”负责人予以免职,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八、(日常管护)

1、按照上级要求把村级综合服务平台管护经费纳入镇财政预算,实行专账管理、封闭运行,保证专款专用。

2、各村选定专人作为具体负责人管理村级综合服务平台,主要负责活动场所资产的日常管理、使用和维护。管理员要建立公物管理台账,要做好资产的维护维修工作,并按月公开资产账目;管理人员调整时,应做好资产移交工作,移交工作由乡镇派人现场监督实施。

3、加强村级卫生室的管理,严禁空置或另作他用,镇卫生院要加大乡村医生培训力度;明确一名人员专职负责惠农综合服务社,严禁将惠农服务社进行对外承包,建成村级小超市。

三、强化责任

各单位党组织书记为本单位平台使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该加强管理,督促本单位其他干部规范落实实施方案具体要求及其它综合服务平台相关使用管理制度。镇党委将对各单位执行情况不定期进行督查,督查情况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督查考核情况计入镇 基层党建工作考核体系,并作为村级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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