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731322B/2017-1261999
  • 发布机构:梅田湖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10-30
  • 公开日期:2017-10-3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梅田湖镇“脱贫攻坚·我想有个家”公益募捐活动方案
来源:梅田湖镇   2017-10-3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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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发[2017]24号

 

中共梅田湖镇委员会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梅田湖镇“脱贫攻坚·我想有个家”公益募捐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站所单位:

《梅田湖镇“脱贫攻坚·我想有个家”公益募捐活动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遵照执行。

 

中共梅田湖镇委员会

梅田湖镇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27日

 

梅田湖镇“脱贫攻坚·我想有个家”公益募捐

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支持福利和慈善事业发展”,“加大扶贫攻坚力度,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部署和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有关慈善活动、慈善募捐、慈善捐赠法律规定,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举办“脱贫攻坚·我想有个家”公益募捐晚会的有关要求,决定在全镇开展一次公益募捐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以全县精准扶贫工作为重心,遵循“扶危济困、安老救孤、赈灾助医、兴善助学”的慈善宗旨,坚持“党委政府推动、慈善机构依法组织运作、广泛发动、公开透明、坚持自愿、鼓励奉献”的工作机制,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慈善事业,为“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好家园,率先实现全面小康”做出新的贡献。

    二、募捐主体

    (一)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干部职工。

    (二)村(社区)和社会中小工商企业(三资企业)。

(三)各村(社区)寓外爱心人士

(四)其他热心慈善、乐于奉献的单位和个人。

三、活动时间

11月10日晚上7:00

    四、捐赠原则

    依法组织,公家透明,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

    五、组织实施方法和步骤

1.调查摸底:对全镇专业合作社和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及在外经商知名人士等机型普遍摸底;

2.宣传动员:镇负责人分别带队,深入到村进行了解和宣传,了解企业(商户)的有关情况和负责人的意向,初步掌握捐助资金数额;

3.召开座谈会: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参加,召开由部分企业负责人代表、在外经商知名人士代表、财政、民政、扶贫等部分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商讨认捐事宜,并组织现场捐赠活动;

4.组织实施:11月10日组织各企业负责人、个体工商户、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到影剧院进行募捐活动。

    六、活动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精神和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1号)关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要广泛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各类慈善活动,发挥带头示范作用”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慈善事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重要性的认识,努力营造浓厚的慈善氛围,切实增强参与慈善、奉献慈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全镇精准扶贫、慈善事业发展和困难群体救助工作贡献力量。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站所单位、村(社区)要切实加强爱心捐款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周密组织,精心安排,抓好落实;要坚持自愿,鼓励奉献,严禁方法简单和强捐,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三)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通过多种形式广造声势,增强民众慈善意识,进一步鼓励和调动广大群众自觉奉献爱心的积极性。

(四)搞好总结表彰。活动实施过程中,各站所单位、村(社区)要适时报道捐赠情况。要善于挖掘先进典型,认真做好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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