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731322B/2017-1141093
- 发布机构:梅田湖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03-16
- 公开日期:2017-03-1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梅发[2017]10号
中共梅田湖镇委员会
梅 田 湖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场)居、部门单位:
为加强对全镇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领导,确保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及镇党委大改革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镇党委决定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镇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在镇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和镇党委的决策部署,负责我镇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主要职责是:根据上级部门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我镇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和党的建设制度等方面改革的总体方案和政策措施;统一部署全镇重大改革;统筹协调处理全局性,长远性,跨行业跨部门的重大改革问题;指导、推动、督促全镇重大改革政策措施的组织落实。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夏 季 党委书记
副组长:严定维 党委副书记、镇长
邓 拓 人大主席
成 员:王淑文 党委委员
毛良亮 纪委书记
周 伟 组织员
任红跃 党委委员
陈传军 党委委员
文立志 副镇长
竺传红 人大副主席
三、下设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镇党委改革办”),作为常设性工作机构,设在镇党政办公室,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主 任:邓 拓
副主任:竺传红、沈 凯
党委改革办负责处理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我镇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统筹协调有关方面提出有关改革工作方案和措施;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研究处理有关方面提出的重要改革事项及相关请示,向领导小组提出建议,收集汇总有关改革问题的信息资料;联系有关研究机构就改革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和咨询;负责领导小组的值班联络、会议组织,资料管理等工作;负责对各专项小组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推动;负责与县委改革办的联络,完成所交办的具体任务,负责完成党委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5个专项小组,由党委有关领导同志担任专项小组组长,镇直各单位、镇政府各部门分别牵头组建:
1、社会体制和民主法制领域改革小组
组 长:邓 拓
2、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小组
组 长:张水锋
3、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小组
组 长:毛良亮
4、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小组
组 长:严定维
5、文化体制改革小组
组 长:任红跃
各专项小组及镇直各有关单位承担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部署的相关工作任务。各专项小组设联络员、负责与党委改革办的日常联络。主要职责是:负责研究相关领域的重要改革问题;协调推动有关专项改革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承担镇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交办的专项工作任务。
中共梅田湖镇镇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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