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80A/2019-1635929
  • 发布机构:操军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9-11-01
  • 公开日期:2019-11-0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操军镇进一步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操军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11-01 16:50
浏览量:1 | | | |

 

 

 

 

 

 

 

操政办发〔2019〕38号

 

操军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操军镇进一步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操军镇进一步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切实落实。

 

 

 

操军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8日

操军镇进一步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

实施方案

 

根据省扶贫办、省住建厅的工作要求,按照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县住房安全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为了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2019年必须全面完成农村4类重点对象的危房改造。为保证按时间节点全面完成我镇的工作任务,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

农村危房改造是落实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的重要内容,也是县委、县政府的重点民生工程,工作落实好坏直接影响我镇脱贫攻坚大局。为了树立责任意识,强化时间观念,我镇决定成立由党委书记胡先兵任政委,镇长石正任组长,政协联络委主任张道华(常务副组长)、镇人民代表大会副主席彭庆波任副组长,肖振华、段传芳、李思龙、付维利为成员的危房改造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各村(社区)主任为第一责任人,村(社区)主任、扶贫专干具体负责此次工作任务的实施。

二、摸清底子、确保存量危房数据准确

虽然我镇已开展多次排查,但仍发现有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住C、D级危房的情况,为了做到既不遗漏,也不擅自扩大范围,决定重新认真组织一次大排查。各村(社区)由村(社区)主任、扶贫专干再次对所有四类人员住房安全进行一次摸底和预核查,重点是建档立卡贫困户,重中之重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已脱贫户及2019年新增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力争做到应改尽改,不符合C、D级危房的坚决不能纳入。各村(社区)必须于8月13日前上报花名册到镇村建站,8月20日前由镇扶贫办负责对所有纳入危改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身份进行核查并填写危房鉴定表,由村建站组织对所有危改对象的住房安全等级进行核查,并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三年行动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的数据更新,系统的存量危房作为我镇危房改造完成的依据和任务。

三、细化措施、狠抓落实整改

1、此次核查后录入系统的所有四类重点对象存量危房必须在10月底前全部竣工,其中我镇7户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仍住危房的对象必须在8月底前竣工并完成住房安全等级挂牌。各村(社区)要根据存量危房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明确到户责任人和竣工期限。对已纳入补助范围的农户,要将改造要求、竣工期限、补助金额等信息通过告知函等形式告知农户。

2、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因户施策,逐一解决。要切实帮助农户解决资金,宅基地等实际困难,对改造意愿不强的农户,要安排专人上门做思想工作,鼓励农户积极参与改造。对确实不愿意实施改造的,要签订自愿放弃改造协议,并帮助农户迁出危房。

3、各村(社区)要加强对改造工程的指导和监管。各村(社区)要帮助农户改造出符合规划、质量安全、功能齐全、实用美观的新居,合理控制房屋面积和投资规模。村(社区)组织的统建代建住房,要制定资金预算书报村建站审核,同时要与农户签订改造合同,明确改造内容、质量标准和改造金额。

四、规范监管、严格责任追究

对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规定、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实行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补助资金严格按照标准执行,防止优亲厚友,擅自提高补助标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通过财政补贴“一卡通”平台发放,原则上不能代领,确需代领的,应由镇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备齐资料后方可发放。镇危房改造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将组织联合督查组,对各村(社区)工作推进、政策落实、问题整改、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对于工作中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消极怠工,导致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力,影响脱贫攻坚进度和质量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追责、问责或纪律处理。

 

 

 

2019年8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