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80A/2020-1758631
- 发布机构:操军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10-29
- 公开日期:2020-10-2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操发〔2020〕27号
中共操军镇委员会
操军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脱贫攻坚迎省、市全面验收准备工作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
根据湘扶发〔2020〕11号文件精神,现将《脱贫攻坚迎省、市全面验收准备工作责任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10月28日
脱贫攻坚迎省、市全面验收准备工作责任
分解方案
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考核,既要考核收官之年的工作成
效,又要全面检验脱贫攻坚战5年来的工作成效,还要考核克服疫情灾情对脱贫攻坚影响的工作成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考核评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关于脱贫攻坚考核工作最新要求,根据《市州、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制定本责任分解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胡先兵
副组长:石正(常务)、陈宇峰、黄艳、张道华、王海、
徐友良、张益、陈希罕、彭庆波、黄强
办公室主任:段传芳
二、具体责任分解
附件 1
县级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工作考核指标内容
指标 |
序号 |
考核内容 |
指标说明(具体内容) |
数据来源 |
责任人 |
(一) 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0分) |
1 |
全面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情况 (10分) |
1. 全面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情况(7分)。根据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脱贫攻坚普查结果评定。未全面完成任务的,扣7分。 2. 群众满意度(3分)。根据实地考核问卷调查情况,满意度达到95%不扣分,每低 1 个百分点扣0.1分。国家普查的48个县市区,以普查结果为基础,结合实地考核结果综合评分。 |
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脱贫攻坚普查、实地考核 |
陈希罕 彭庆波 段传芳 各村总支书记 |
指标 |
序号 |
考核内容 |
指标说明(具体内容) |
数据来源 |
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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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核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总量是否超过去年(2分)。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总数低于去年的,每低于去年1%,扣0.2分(数据来源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 2.返乡回流帮扶情况(2分)。实地查看县级返乡回流人员帮扶台账,未建台账的扣2 分;从帮扶台账中电话抽查10人,每发现一例信息不实不准的,扣0.1分;实地考核 样本户中,每发现1个返乡回流人员未录入帮扶台账或有就业意愿未就业的,扣0.1分 扣完2分为止。 3.考核务工信息真实性、准确性(2分)。①电话抽查(1分)。第三方抽查信息综合 准确率低于95%的,每低1%扣0.1分,扣完为止。②数据融合(1分)。省扶贫办、省人社厅比对各地数据综合吻合率低于95%的,每低1%扣0.1分,扣完为止。 4.就业服务与政策落实情况(1分)。就业扶贫政策落实(0.5分),交通补贴、一次 性求职创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贴、以工代训补贴、岗位补贴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每项扣0.1分。就业服务落实(0.5分),“311”就业服务、劳务协作对接、贫困劳动力和“两后生”培训、人岗匹配跟踪服务落实不到位的,每项扣0.1分(查看湖南省劳务协作脱贫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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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社厅 省扶贫办 实地考核 |
陈希罕 李 强 各村总支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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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稳岗就业 (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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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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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服疫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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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情影响 (14分) |
3 |
消费扶贫 (5分) |
1. 扶贫产品认定情况(1分)。未开展扶贫产品认定工作的扣0.5分;应认定扶贫产品未认定的,每发现一例扣0.1分;错误认定扶贫产品的,每发现一例扣0.1分。 2. 扶贫产品销售情况(1分)。未完成扶贫产品销售指导计划数的,每少完成10%扣 0.1 分。 3. 消费扶贫“三专一平台”建设情况(2分)。按照开展消费扶贫专区、专馆、专柜建设的进度情况计分。 |
省扶贫办 省财政厅 实地考核 |
彭庆波 何建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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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财政预留份额采购情况(1分)。未完成财政预留份额采购的,每少完成10%扣0.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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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
序号 |
考核内容 |
指标说明(具体内容) |
数据来源 |
责任人 |
(二) 克服疫情灾情影响 (14分) |
4 |
禁食退养、禁捕退捕政策落实和转产转业帮扶情况 (1分) |
“禁食退养、禁捕退捕”涉及贫困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转产转业帮扶情况(1分)。 ①补贴落实(0.5分),每发现1户没有获得政策规定补偿的,扣0.05分。 ②转产转业帮扶(0.5分),每发现1户没有实现转产转业安置的,扣0.05分。没有任务的,计基本分。 |
实地考核 |
徐友良 彭宗凯 相关村总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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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受灾贫困群众帮扶情况 (1分) |
受灾贫困群众帮扶情况(1分)。2020年受自然灾害等影响造成较大损失的贫困户和边缘易致贫户,没有得到及时有效帮扶的,每户扣0.1分。 |
实地考核 |
彭庆波 黄 强 相关村总支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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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脱贫 退出质量 (14分) |
6 |
脱贫退出 质量 (14分) |
1. 贫困人口收入增长稳定性(3分)。核查样本户中发现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今年脱贫标准线的,扣3分。因帮扶不力导致收入减少的,每户扣0.1分(出现重大疾病、重大意外事故和疫情灾情且得到有效帮扶的除外)。 2. “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的保障水平(8分)。实地考核发现1户建档立卡户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无保障、未参保、失学辍学的,扣8分。 3. 稳定脱贫(3分)。每发现1户返贫的,扣3分。 |
实地考核 |
各办点工作组长、各村总支书记 |
指标 |
序号 |
考核内容 |
指标说明(具体内容) |
数据来源 |
责任人 |
(四) 巩固脱贫成果 (29分) |
7 |
落实“四个不摘” (5分) |
1. 凡发现贫困县(市、区)摘帽后工作重心转移的,每县扣0.5分; 2. 凡发现脱贫攻坚主要政策措施急刹车、扶贫资金投入锐减的,每县扣0.5分; 3. 凡发现驻村工作队撤队或力量减弱或驻村时间明显低于规定标准的,每村扣0.5分; 4. 凡发现帮扶责任人未开展有针对性帮扶的,每户扣0.1分。 |
省委组部、省财政厅、 省扶贫办、实地考核 |
王 海 陈希罕 彭庆波 段传芳 各村总支书记 |
8 |
产业扶贫 (9分) |
1.产业扶贫工作情况。(6分) ①产业扶贫覆盖面(2分)。每发现1户有产业发展能力、意愿的贫困户和边缘易致贫户没有得到产业扶持(享受奖补、技术指导、委托帮扶、股份合作)的,扣0.1分。 ②扶贫产业带贫益贫能力(2分)。获得规模以上企业(合作社)提供的订单带动、委托帮扶、股份合作、技术服务,或参与规模以上企业(合作社)生产经营(含取得工资性收入)的贫困户和边缘户占有劳动能力、意愿的贫困户和边缘户的比例低于80%的,每低于 5 个百分点扣0.1分。 ③扶贫产业组织化程度(2分)。每发现1个贫困村没有成立合作社的,扣0.2分;贫 困村虽有合作社但均没有贫困户参与的,扣0.2分;贫困村有合作社但均属于空壳社挂名社的,扣0.2分。 |
省农业农村厅、实地考核
、 |
徐友良 彭宗凯 各村总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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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扶贫小额信贷情况(3分) ①扶贫小额信贷满足贫困户和边缘户贷款需求情况(1.5分)。对未完成2020年度贷款需求报备计划数的县市区纳入实地考核,发现有贷款意愿且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和边缘户未获得贷款的,每例扣0.1分。 ②风险防范情况(1分)。每月贷款逾期率应控制在1%以内。逾期率超过 1%以上的实行扣分制,逾期率在1%-2%(含)的,每次扣0.1分;逾期率在2%-4%(含)的,每次扣0.15 分;逾期率在4%以上的,每月扣0.2分。12个月累计得分相加为年度总得分 (贷款逾期率=逾期贷款余额÷贷款余额;数据来源:各合作银行)。 ③“户贷企用”情况(0.5分)。有“户贷企用”项目12月底前贷款余额未清零,每个项目扣0.1分。 |
省扶贫办、实地考核 |
彭庆波 江建辉 各村总支书记 |
指标 |
序号 |
考核内容 |
指标说明(具体内容) |
数据来源 |
责任人 |
(四) 巩固脱贫成果 (2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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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地扶贫搬迁(7分) |
重点考核计划完成情况、政策执行情况、后续帮扶措施覆盖落实情况、社区管理服务 情况、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完善情况、问题整改及扫尾工作情况等。具体指标由 易地扶贫搬迁联席办制定。 |
省发改委 (同步开展实地考核) |
彭庆波 付维利 相关村总支书记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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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防止 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及运行情况 (4分) |
1.方案制定情况(1分)。县级层面没有出台实施方案的,扣1分。 2.监测对象纳入情况(1.5分)。符合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易致贫户标准但未纳入监测范围的,每发现1户扣0.1分。 3.监测对象帮扶情况(1.5分)。已纳入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易致贫户未享受一项及以上帮扶措施的,每户扣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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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希罕 彭庆波 段传芳 相关村总支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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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省扶贫办、实地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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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保尽保”情况(1分)。凡发现符合低保条件未纳入低保的或符合低保条件的在保对象被清退的,每例扣0.1分。 2.“应退尽退”情况(1分)。凡发现明显不符合低保条件被纳入低保的或已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在保对象未及时清退的,每例扣0.1分。 3.贫困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落实情况(1分)。凡发现贫困残疾人“两项补贴”未及时足额发放的,每例扣0.1分。 4.疑似残疾人残疾证办理情况(1分)。凡发现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符合条件的疑似残疾人未办理残疾证或未出具不予办证结论的,每例扣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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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强 各村总支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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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省残联、实地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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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兜底保障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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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
序号 |
考核内容 |
指标说明(具体内容) |
数据来源 |
责任人 |
(五) 问题整改情况 (16 分) |
12 |
问题 整改 情况
(16分) |
(一)历年中央和省考核、督查、巡视,脱贫质量“回头看”,审计、民主监督等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有下列情形未整改到位的,每例扣0.1分: 1.教育扶贫:①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扶贫助学政策未落实的;②符合送教上门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未落实送教上门的。 2.健康扶贫:①行政村未设置卫生室;②行政村卫生室未配备1名合格的乡村医生(含乡镇卫生院派驻医生);③“四类”慢病签约服务不完善;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补助未按标准落实的;⑤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在户籍所在地县域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其医疗费用未实行“一站式”结算;⑥“一站式”结算专户相关资金未到位影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出院即时结算;⑦县域内就诊实际综合报销比例低于85%。 3.农村危房改造:①危房等级鉴定不到位;②执行危改政策、使用危改资金不规范:③危房改造功能不全;④危改质量存在安全隐患。 4.饮水安全:供水不够稳定、通管不通水。 5.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管理不规范。 6.生态补偿脱贫:①生态护林员选聘程序不规范;②护林员履职尽责不到位;③资金发放未落实。 7.光伏扶贫:①村级光伏电站运营不善,发电能力低于70%。②2020 年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发电收益用于贫困人口承担公益岗位任务的工资和参加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劳务费用支出低于80%。 (二)作风建设:发现搞数字脱贫、算账脱贫、“注水”达标,以及盲目乐观、麻痹大意、“收官即收摊”等方面存在典型案例的,每例扣1分。 |
, 省纪委监委、实地考核、平时督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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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村办点工作组长、各村总支书记 |
1.黄 艳 肖爱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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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黄 艳 唐建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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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张道华 肖振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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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黄 强 刘文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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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陈希罕 李 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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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陈希罕彭智广 李 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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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张 益 |
指标 |
序号 |
考核内容 |
指标说明(具体内容) |
数据来源 |
责任人 |
(六) 扶贫资金项目管理使用 (9分) |
13 |
扶贫资金项目管理使用 (9分) |
1.资金项目管理(8分)。根据2020年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专项核查、扶贫项目资金第三方核查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情况综合评定。(8分) 2.扶贫资产管理(1分)。实地考核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每例扣0.1分:①未对扶贫项目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登记;②未分类建立后续管护制度;③后续管护不力,导致项目资产不能正常使用、达不到约定收益。 |
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省发改委、实地考核 |
1.彭庆波 何建武 |
2.陈希罕 段传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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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日常工作 (8分) |
14 |
建档立卡动态调整及系统数据质量 (4分) |
1.账实相符(2分)。扶贫对象(含边缘易致贫户)主要指标,扶贫系统数据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按问题指标数量占考核指标总量的比例扣分。 2.账账相符(2分)。考核扶贫系统中数据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按照问题数据量占数据总量的比例扣分,及时性主要考核各县市区在相关文件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情况。 |
省扶贫办、实 地考核 |
陈希罕 段传芳 |
15 |
职业学历教育扶贫补助落实情况和致富带头人培训情况 (2分) |
1.职业学历教育扶贫补助落实情况(1分)。①系统录入(0.5分)。2015年以来已发放职业学历教育扶贫补助未录入的,每发现 1 例,扣 0.05 分。②落实情况(0.5分)实地考核发现2020年春季学期应补未补或未足额发放的,每人次扣0.1分。 2.致富带头人培训(1分)。①系统录入(0.3分)。2016年以来,完成省级致富带头人培训必须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每发现1例未录入的,扣0.05分。②年度培训任务(0.4分)。未完成2020年致富带头人培训任务的,按比例扣分。③总体任务(0.3分)。未完成每个贫困村3名致富带头人培育任务且无带贫效果的,每村扣 0.1分。 |
,
省扶贫办、实。 地考核 |
徐友良 彭宗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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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掌握的情况 (2 分) |
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掌握的其他方面情况,舆情信访、扶贫宣传、社会扶贫等情况。 |
省扶贫 开发领 导小组 |
陈希罕 彭智广 段传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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