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80A/2020-1706315
  • 发布机构:操军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04-01
  • 公开日期:2020-04-0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操军镇2020年就业扶贫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操军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04-01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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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政办发〔2020〕15号

 

操军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操军镇2020年就业扶贫工作方案》的通    知

 

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单位:

现将《操军镇2020年就业扶贫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操军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27日

 

操军镇2020年就业扶贫工作方案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为持续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依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2020年湖南省就业扶贫目标任务的通知》(湘人社发〔2018〕69号)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0 年就业扶贫工作要点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15 号的要求,按照市脱贫攻坚指挥部的部署安排,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不断巩固扩大就业扶贫工作成果,结合我镇就业扶贫工作实际,制定2020年就业扶贫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聚焦新冠肺炎疫情给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带来的影响,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落实就业扶贫目标任务和政策项目,着力激发贫困劳动力就业脱贫动力。

二、组织领导

成立操军镇2020年就业脱贫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石正

    副组长:陈希罕

成  员:李强、易敏、王亮、杨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目标任务

到2020年底,确保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未脱贫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人数超过100%;确保未就业有就业意愿贫困劳动力全部实现就业;确保因疫情影响失岗贫困劳动力全部返岗;进一步稳定贫困劳动力就业形势,80%以上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年度完成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不少于75%,巩固和扩大就业扶贫车间、就业扶贫基地建设和扶贫公益性岗位开发成果,促进贫困劳动力就近就业;全面落实就业扶贫各项政策,实现应补尽补、应享尽享。

四、主要工作

(一)建立“一单四制”机制,疫情期间点对点输送上岗

1.建立疫情期间复工返岗精准帮扶清单。按照《关于全力做好疫情影响期间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全面掌握贫困劳动力就业意愿、返岗复工时间节点、就业地域分布和扶贫车间、扶贫基地等就业扶贫载体开工情况等,填报《贫困劳动力就业和就业扶贫载体复工情况表》(附件),形成就业复工清单。并将就业复工清单录入省劳务协作脱贫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在疫情期间利用线上平台进行人岗匹配,对达成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开通就业扶贫直通车,点对点输送到岗位上。要对复工返岗清单定期分析,及时掌握因疫情裁员离岗贫困劳动力信息,精准推送就业服务,防止贫困劳动力失业返贫。

2.建立基层点对点就业帮扶机制。切实发挥贫困村信息员、农村劳务经纪人、结对帮扶干部和村组信息员等作用,对贫困劳动力全面开展点对点就业帮扶。突出做好省内重点用工企业宣传推介,优先满足省内重点企业尤其是劳动密集型企业用工需求。要组建招工小分队,前往未就业贫困劳动力多的村社区开展点对点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促进贫困劳动力与用人单位对接。点对点协助做好贫困劳动力返岗复工有关工作。

3.建立重点企业岗位精准推送机制。通过短信平台、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电视报纸等各类媒介,广泛宣传发布岗位信息,大力推广省“湘就业”和市“云就业”微信公众号,要转发并覆盖所有贫困劳动力。加强对就业扶贫车间、就业扶贫基地、农业龙头企业,以及新金宝等就业服务重点联系企业的岗位信息收集,及时录入省劳务协作脱贫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在疫情防控期间,对暂未就业贫困劳动力及灵活就业贫困劳动力每周至少点对点推送3条招聘信息。

4.完善防疫期间返岗保障机制。对已上岗复工的贫困劳动力,指导企业做好厂房、宿舍等生产生活区域的卫生消毒和岗位防护工作。对准备复工的贫困劳动力,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外出务工人员健康教育、防疫知识宣传、体温检测和出具健康证明等工作,组织专车、专列开展输送,实施“点对点、一站式”直达运输,确保平安出行。对暂未复工的贫困劳动力,鼓励企业或培训机构根据确定的互联网培训平台和职业(工种)目录,探索利用门户网站、移动APP、微信等多种渠道,开展“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贫困劳动力技能水平。

5.健全信息统计上报机制。与扶贫部门要建立定期沟通和数据共享机制,定期通报疫情期间工作进展,及时共享贫困劳动力就业复工数据信息。贫困劳动力就业复工清单实行周调度,由各村(社区)收集汇总后于每周三将就业复工数据信息上传至镇人社站。

(二)稳步采取措施,全力帮扶贫困劳动力稳岗

6.稳步推进就业扶贫载体建设。积极推进就业扶贫车间、就业扶贫基地等载体建设,加大落实政策扶持力度,各村(社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认定一批符合标准扶贫车间和扶贫基地,为贫困对象提供更多就近就业专岗。加强对就业扶贫载体的日常指导,及时将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招聘岗位信息,以及单位基本信息在省平台进行更新维护完善并与市“云就业”服务平台进行有效对接。进一步规范就业扶贫载体管理,对录入系统超过1年以上的就业扶贫车间、就业扶贫基地、精准就业扶贫爱心单位,对照建设标准开展回头看,指导不达标单位予以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予以退出,不断提高就业扶贫载体稳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的能力。

7.稳步提升劳务组织化程度。及时掌握发达地区就业贫困劳动力总量,根据就业数量与当地政府部门建立劳务协作关系,有效开展劳务对接交流活动,定期了解协作地贫困劳动力就业稳岗情况,根据贫困劳动力就业需求点对点提供服务。全面清查已建立的劳务协作对接机制,对条款难以落实或落实意义不大的协作机制要调整内容,对已失效的协作机制在省平台内要及时退出,对清查过程中减少的协作机制,要新增予以补充,保持当地劳务协作机制总量基本稳定,努力提高贫困劳动力有组织劳务输出质量。

8.稳步提高人岗匹配成效。规范管理省平台内招聘企业岗位信息,对不能提供扶贫专岗,且贫困劳动力就业岗位不稳定企业及时清退,将加强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数据协同,确保省平台内招聘企业信息真实准确。每月15日前更新就业扶贫车间、就业扶贫基地岗位信息,确保岗位信息动态有效。充分发挥省平台线上人岗匹配作用,每月推送岗位信息不少于当地有就业意愿未就业贫困劳动力人数的50%,推荐成功率力争超过20%。加强线上线下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管理,及时将组织的各类服务贫困劳动力的招聘活动信息和活动成效数据按要求录入省平台。

9.稳步推进贫困劳动力提技强能。大力开展贫困劳动力素质提升培训,积极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培训和校企合作培训,探索建立贫困劳动力线上培训机制,对有培训意愿且未就业贫困劳动力要应培尽培,激发贫困劳动力内生动力。要利用地理资源优势,大力推进种养殖业技能培训,确保贫困对象增收脱贫。依托省平台全面摸清底数,对有就读意愿的贫困家庭“两后生”实行免费技工教育,对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家庭“两后生”免费开展至少1次技能培训。深入实施乡村创业领头雁培养计划,培养一批创业领头雁。对有创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提供创业指导,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带动贫困人口就业。

10.稳步开发扶贫公益性岗位。对少数年龄偏大、有就业意愿、难以通过市场渠道实现就业或确实因照顾家庭、身体残疾等原因不能外出就业的贫困劳动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贫困劳动力承担护林、保洁等扶贫公益性岗位工作,对其进行就业兜底性安置。加大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优先安置“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且有能力胜任岗位工作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规范日常管理,避免“变相发钱”,防止福利化倾向。我镇强化与扶贫部门沟通衔接,按季度在省平台更新扶贫公益性岗位安置贫困劳动力情况,确保人员有进有退,动态稳定。

(三)实施奖补激励,全面贯彻落实就业扶贫政策

11.全面落实支持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政策。要依托省平台,筛选出符合申领转移就业交通补助、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名单,抓紧推动政策执行落地,确保11月底前基本实现对符合条件贫困劳动力的全覆盖。认真落实贫困劳动力职业培训补贴和生活费补贴,及时录入省平台。加大就业创业服务补贴落实力度,充分调动村组信息员、农村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积极帮扶贫困劳动力就业。不断优化一次性创业补贴与创业担保贷款申报流程,简化基金担保条件和手续,为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提供创业资金支持。

12.全面落实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政策。要定期走访本地区重点企业、就业扶贫载体,强化政策宣传,主动送政策上门,探索建立企业联系人制度,帮助企业开展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申领工作,按规定落实政策。全面落实就业扶贫车间以工代训补贴,做到应享尽享。认定一批示范性扶贫车间,根据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情况给予奖补。

13.全面落实贫困劳动力信息动态更新。各村(社区)组织力量对贫困劳动力就业失业信息进行采集更新,摸清楚疫情对贫困劳动力就业影响,为确保贫困劳动力复工返岗提供有效信息渠道。

14.全面规范政策补贴清单。进一步加大经办力度,简化申领程序、精简证明材料,在省平台已登记或能查询到的信息,以及要求人社部门出具的各类证明(如社保缴费证明等),原则上不得要求申报单位再提供,切实提高政策落实效率。要对辖区内贫困劳动力和扶贫载体发放就业扶贫政策清单、申办流程、补贴标准、承办机构及联系方式,推动就业扶贫政策规范便捷地惠及贫困劳动力。对建档立卡系统中,每年动态调整工作完成以后退出的人员,要在其退出下月中止其补贴申领发放工作。

(三)综合精准施策,优化就业扶贫措施

15.精准开展“311”就业扶贫行动。结合贫困劳动力的就业需求和贫困劳动力的特点,有针对性地提供职业分析、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创业扶持等服务。每年至少为有就业意愿且未就业的贫困劳动力推荐3次岗位、提供1次职业指导、提供1次免费技能培训信息。引导和鼓励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中介组织或劳务经纪人,对未就业贫困劳动力开展职业介绍,对已就业贫困劳动力持续跟踪做好就业服务。同时,全力做好贫困劳动力权益保护工作,督促企业与贫困劳动力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依法维护贫困劳动力的合法权益。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就业帮扶力度,确保有劳动能力且就业意愿未就业“零就业”家庭至少1人实现就业。

16.大力推广就业扶贫手机APP使用。加大就业扶贫手机APP在贫困人口中的推广宣传力度,引导贫困劳动力主动使用手机APP,既提高群众获得感又降低基层经办压力。各村社区相关负责同志和具体经办同志,以及农村劳务经纪人、就业扶贫车间、就业扶贫基地等要全面完成就业扶贫手机APP的安装使用,积极使用就业扶贫手机APP开展业务申请、经办、审核工作。指导贫困劳动力下载就业扶贫手机APP,为贫困劳动力提供培训、求职等点对点就业服务。要加强对实名制账号管理,动态更新实名制信息,杜绝出现一人多号或一号多人的现象。市人社局将每月对长期未使用和不规范的实名制账号进行清理,确保数据安全。

17.提升基层工作队伍力量。继续加大农村劳务经纪人队伍和信息员队伍建设,确保人员队伍总体稳定,协助开展贫困劳动力就业、培训、维权等工作,全面打通就业扶贫精准服务的“最后一公里”。落实定期业务培训制度,每年至少开展1次到村一级的就业扶贫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工作人员政策水平、经办能力和服务技能等方面的素质。加强就业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全面梳理整改就业扶贫经办服务的难点、堵点问题,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努力提升贫困劳动力对就业扶贫工作满意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就业扶贫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重点考核指标,纳入村社区工作年度绩效考评范围。要切实加强领导,确保责任到人。

(二)加强统筹协调。加强与相关部门衔接,确保信息共享、政策互通、工作联动;统筹人员力量,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事事有着落;建立议事协商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附件:2020年操军镇就业扶贫工作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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