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580A/2023-2089809
  • 发布机构:操军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7-14
  • 公开日期:2023-07-1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调整操军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机构的通知
来源:操军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07-14 11:09
浏览量:1 | | | |

  操发〔2023〕7号

  中共操军镇委员会

  操军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操军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机构的

  通  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调整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并成立十个专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一、安全生产委员会

  政      委:石  正  党委书记

  主      任:林  森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主  任:蔡  智  党委副书记

  徐  华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张道华  党委委员

  徐友良  党委委员、副镇长

  熊定红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李  航  党委委员

  胡  加  党委委员、副镇长(常务副主任)

  刘  乐  党委委员

  吴  浩  副镇长候选人

  彭智广  人大副主席候选人

  成      员:周  览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主任

  刘文丰  水利管理服务站站长

  施定龙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李  强  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肖振华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李  鑫  派出所所长

  胡红波  交警四中队中队长

  叶  敏  自然资源所所长

  杨  跃  卫生院院长

  袁  蓉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龚国权  供电所所长

  涂大平  操军联校校长

  吴道平  工班班长

  镇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周览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十个专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1.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      长:胡  加  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周  览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主任

  李  鑫  派出所所长

  胡洪波  交警四中队中队长

  袁  蓉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肖振华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2.燃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      长:胡  加  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周  览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主任

  李  鑫  派出所所长

  胡洪波  交警四中队中队长

  袁  蓉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肖振华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3.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胡  加  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肖振华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李  鑫  派出所所长

  袁  蓉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      长:蔡  智  党委副书记

  成      员:肖振华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叶  敏  自然资源所所长

  5.道路及水上交通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张道华  党委委员

  成      员:胡洪波  交警四中队中队长

  吴道平  工班班长

  蔡  佳  综治办干事

  6.农业(农机农电、秸秆禁烧、芥菜池建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      长:徐友良  党委委员

  成      员:施定龙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龚国权  供电所所长

  付维利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7.工贸企业和有限空间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胡  加  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周  览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主任

  肖振华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刘文丰  水利管理服务站站长

  李  强  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8.食品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 吴  浩  副镇长候选人

  成     员:袁  蓉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9.教育和校车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刘  乐  党委委员

  成      员:李  强  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胡洪波  交警四中队中队长

  涂大平  操军联校校长

  10.卫健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 刘  乐  党委委员

  成     员:杨  跃  卫生院院长

  刘  陈  疫情防控专干

  注:书记、镇长负总责,各小组负责人负责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中共操军镇委员会

  操军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7日

  中共操军镇委员会                2023年3月17日印发

  (共印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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