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401N/2021-1839083
  • 发布机构:东山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7-28
  • 公开日期:2021-07-2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东山镇关于规范自然灾害信息报送的通知
来源:发文   2021-07-28 10:29
浏览量:1 | | | |

各村(居):

根据上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求,经镇安委会研究决定,现将我镇自然灾害信息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自然灾害信息归口报告到应急办,由应急办统计上报;

2.村级信息员两人,民政专干A角为主,负责信息收集和报告,总支书记是B角;

3.灾害信息包括房屋倒损、农业(种养)、水利及其他基础设施(道路、桥梁、河堤等)、地质灾害;

4.注重时效性和准确性,快报必须在灾害发生后2小时报告;

5.倒房必须是两年内有人居住且有生活痕迹,年久失修无人居住的倒房核查时不予认可;

6.自然灾害信息报送工作将纳入安全生产年终考核,且与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分配挂钩。

 

东山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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