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401N/2020-1777508
  • 发布机构:东山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12-19
  • 公开日期:2020-12-1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2020年东山镇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发文   2020-12-19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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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0年东山镇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村(居)、各部门单位:

《2020年东山镇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已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3月16日

  

2020年东山镇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2020年东山镇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

一、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把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作为公共安全问题来抓,强化党政同责意识,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确保监管工作有责任、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将食品安全列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指标。发挥镇食安办统一领导、综合协调作用,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完善风险交流和形势会商工作机制。

(二)强化督查考核

组织对各村居食品安全工作督查和现场考核,强化督查考核结果运用。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属地管理,逐级签订责任书,层层分解食品安全工作任务并严格落实。合理划分各村食品监管事权,明晰食品监管部门职责分工,消除监管盲区。依法依纪严肃追究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中失职渎职责任。

二、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一)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镇市场监管所要把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作为首要职责,加强统一性、专业性和权威性,充实基层监管力量。

(二)推动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

按照相关要求,建设职业化食品检查员队伍,推动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技术职务设置,开展专业技能培训。

三、加强食品安全源头管控

(一)净化农业生产环境

启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以耕地为重点,针对已有调查发现的超标点位区域进行详查,进一步摸清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主要污染物及污染程度,在典型区域开展土壤与农产品协同调查。落实水污染、土壤污染、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深入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有序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指导中轻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以及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划定。

(二)加大种养环节源头治理

推行农业良好生产规范,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要落实生产记录台账制度。加强农药、兽药安全间隔期管理。实施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禁止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中草药、水稻等农作物的生产。完成生猪屠宰清理整顿,打击注水等违法行为。加大科学种养技术培训力度,指导农产品生产主体依法科学使用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严厉打击违规使用“瘦肉精”、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禁用物质行为。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试点。深入推进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集中治理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四、严格生产经营过程监管

(一)严格落实日常检查和监督抽检工作职责

推进风险分级制度落地,在风险分级基础上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贯彻“双随机、一公开”原则,通过彻查隐患、抽检“亮项”、处罚到人、公开信息,曝光所有违法违规企业,倒逼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加大专项检查和飞行检查力度,推行检查表格化、抽检制度化、责任网格化,落实日常检查和监督抽检两个责任。

(二)加大生产环节监管力度

推动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加强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管,规范标识标注。加强“放心粮油”供应网络质量安全监管。

(三)加强农村食品、食用农产品市场监管

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重点排查治理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地区突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有针对性地强化长效机制建设。督促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农贸市场、农村集市等区域食盐安全监管。

(四)严格餐饮服务环节监管

加大对校园及周边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严防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实施餐饮业食品安全提升工程,落实餐饮单位质量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大力倡导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继续加大对学校食堂、养老机构、旅游景区及周边等监管力度。加强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和不合格畜禽产品的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严防“地沟油”流向餐桌。

五、严控食品安全风险

(一)扎实开展抽检监测工作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摸底排查,加强风险监测、评估和监督抽检,依法公布抽检信息。对重点产品、重点问题加强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镇级抽检计划,扩大抽检覆盖面,提高问题发现率和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率。食品抽检率达到5批次/万人,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完成率达到100%,应公布抽检信息公布率达到100%。

(二)加强风险预警交流

建立部门间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信息交流机制,加强风险联防联控。建立风险预警交流工作体系,及时发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风险警示或消费提示。

六、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

(一)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保持高压震慑态势,加大监督检查频次,深入开展食品打假“利剑”行动,重拳整治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滥用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所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均应追究到人,并向社会公开被处罚人的信息。加大对虚假违法食品广告的查处力度。加大对食品相关产品的执法打假力度。

(二)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

完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信息通报机制,解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取证难、移送难、入罪难以及检验认定经费、检验结论出具、涉案产品处置等问题。配齐、配强专业侦查力量。

(三)加大对严重失信者的联合惩戒力度

对严重失信者加大监督检查频次,提升企业风险管理等级。建立健全重大违法犯罪案件信息发布制度,控制产品风险和社会风险,保障公众知情权。

七、促进食品产业转型升级

严格“三品一标”认证。深入实施农业标准化战略,突出优质、安全和绿色导向,严格实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三品一标”)认证,以及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围绕市场需求调整农产品种养结构。

八、加强食品安全基础和能力建设

(一)推进规划实施

落实“十三五”国家、省食品安全规划和市、县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规划,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对镇级政府考核内容。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监管措施,强化监管责任,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二)加大投入力度

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经费保障力度,保障食品安全监管所需经费。加强基层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能力建设,推动实现业务用房、执法车辆、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化。

(三)强化技术支撑

配备乡镇食品快检设备。制定鼓励政策,加强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提升基层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

(四)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培训

加大培训力度,制定培训计划,各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全年接受不少于3小时的食品安全集中培训。

九、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一)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加强投诉举报体系能力建设,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二)加强宣传教育

加强食品安全新闻宣传,做好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普法宣传。强化食品安全科普网点建设,推进食品安全科普工作队伍建设,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学生食品安全教育,提高公众食品安全科学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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