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401N/2020-1777504
  • 发布机构:东山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12-19
  • 公开日期:2020-12-1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东山镇2020年食品安全普法和科普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发文   2020-12-19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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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山镇2020年食品安全普法和科普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东山镇2020年食品安全普法和科普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0年4月8日

 

 

 

 

 

东山镇2020年食品安全普法和科普宣传

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积极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科学饮食,安全用药水平,不断筑牢食品安全防线,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观,以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核心。坚持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工作原则,采取正面引导为主的方式,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坚定人民群众食品消费的信心。坚持普法教育与普及食品相关知识相结合的原则,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工作目标

(一)食品安全常识和法律知识得到进一步普及;

(二)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意识明显提高,形成全民关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法制观念显著增强;

(四)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科学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五)食品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

三、宣传教育工作责任主体

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责任主体:一是相关职能部门,主要有镇食品安全委领导小组员办公室、宣传办、卫生院、安监办、市场监督管理所、东山中学;二是全镇各食品经营单位,包括初级农产品加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经营商户、餐饮服务单位、涉及食品的有关单位,全镇涉药涉械单位。

四、活动内容

(一)召开一个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动员会。

(二)营造一个良好的食品宣传氛围。镇各相关职能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工作,采取悬挂横幅、展示假劣食品、办宣传栏、现场咨询等形式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常识的普及宣传。倡导科学、合理、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也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

(三)开展一次食品安全知识“三进”(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活动。东山中学、华容三中和卫生院要加强对学校的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引导广大师生自觉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各办点村领导、村场支部书记、要把食品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及食品安全常识宣传到所包行政村,要深入社区、深入田间地头,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向广大农民宣传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的重要性,传授农业种植、养殖的安全知识,使农民自觉抵制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国家禁止使用的兽药;市场和食品监督所要向农民传授如何识别假劣食品、过期变质食品、饮食卫生等知识,使他们自觉防范假劣食品,提升农民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食品监督的一项重要工作和做好食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各单位都要明确一名领导负责,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把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要采取得力措施。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采取得力措施,充分利用镇、村广播、宣传栏、宣传条幅等宣传工具,采取各种形式和手段,不断丰富活动内涵,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顺利开展。

(三)要加强信息沟通。镇直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沟通,相互合作,实行联动机制。单位与单位之间、单位与企业之间、单位与行政村之间采取联合开展活动的形式,力求活动的开展丰富多彩,使宣传教育活动取得实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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