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401N/2020-1777536
  • 发布机构:东山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12-19
  • 公开日期:2020-12-1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东山镇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发文   2020-12-19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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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东山镇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东山镇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实施工作方案》文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东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7日

 

东山镇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市政府、区政府的要求和安委办领导指示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根本,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提高对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重要性、紧迫性和事故规律性的认识,把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牛鼻子”工程,摆在重中之重的突出位置,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落实,带动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推进。

二、工作目标

构建形成“覆盖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机制,全社会共同防控安全风险和共同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的责任、措施和机制更加精准、有效,“从严从实治安”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构建形成完善的安全技术研发推广体系,“科技治安”能力和水平得到显著提升;构建形成严格规范的惩治违法违规行为制度机制体系,使违法违规行为引发的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依法治安”能力得到进一步强化;构建形成完善的安全准入制度体系,淘汰一批安全保障水平低的小矿小厂和工艺、技术、装备,安全生产源头治理能力得到全面加强;实施一批保护生命重点工程,根治一批可能诱发重特大事故的重大隐患;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响应机制,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三、工作任务

(一)交通运输安全。严查机动车无牌无证、无证驾驶、超限超载、超速、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各类非法运营工具。进一步抓好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学生接送车辆的安全监管和车主驾驶人的管理,加强客运车辆检验工作,严禁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车辆投入春运。同时重点检查农机安全管理、城乡农村道路微型面包车非法载客、家用车非法载客;摩托车和电动车违章载客及报废车管理等。

(二)企业和地质灾害安全检查。针对极端天气的多发态势,重点检查3个加油站、液化气站和镇辖区内的地质灾害情况。

(三)学校安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学校安全重点检查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建筑施工安全重点检查在建工程、建筑工地的施工方案、各项技术措施、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及监管等。

(四)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及消防安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严查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停产停业整顿,加强对宾馆、饭店、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推进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重点区域火灾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工作。重点做好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五)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以及液化气安全检查。对集镇周围销售烟花爆竹商店进行检查,查看经营许可证书,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重点检查液化气的仓库、存量等。

(六)其他行业领域安全。其他行业领域的企业重点检查汛期和高温雷雨季节的各项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机械设备安全、应急救援、防粉尘爆炸等措施落实情况。

四、主要措施

(一)着力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1.全面彻底、科学严谨地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分析容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及关键环节,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等高风险行业领域的风险分级和事故隐患。

2.建立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评估与论证机制。在深入总结分析重特大事故发生规律、特点和趋势的基础上,每年排查评估本地区的重点行业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全面排查评定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等级。

3.加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按照“分区域、分级别、网格化”原则,实施安全风险差异化动态管理,建立实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完善化工、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准入退出机制,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

4.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制定事故隐患分级管控标准,建立健全政府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企业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二)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

1.明确规划设计安全要求。针对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重点区域、单位、部位、环节,要加强规划设计安全评估,把安全风险管控、职业病防治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强化技术防范。

2.严格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准入。合理确定企业准入门槛,明确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安全准入条件,审批部门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一律不予核准。完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

(三)严厉打击惩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1.持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一步健全“双随机”检查、暗查暗访、联合执法和重点执法制度,对发现的违法生产行为和事故隐患要严格执法、依法处罚,确保及时整改到位。

2.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依法履职,结合实际分行业领域制定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细则和监管规定,着力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综合监管执法,进一步规范执法内容、执法程序、执法尺度和执法主体。

3.强化群防群控。推行执法曝光工作机制,强化警示教育。加大举报奖励力度,进一步畅通渠道,鼓励发动群众举报、媒体曝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加强社会监督。

(四)通过领导干部带队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特护期安全生产(含消防和森林防灭火)督查、应急演练、宣传、培训等方式遏制本地特重大事故的发生。

各单位、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部门实际,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细化责任分工,抓紧组织推进,力争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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