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329L/2018-1457024
  • 发布机构:万庾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8-04-13
  • 公开日期:2018-04-1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万政办发[2018]13号万庾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违法使用林地葬坟建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万庾镇   2018-04-13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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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政办发[2018]13号

 

万庾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违法使用林地葬坟建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单位:

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违法使用林地葬坟建墓专项整治行动,现将《违法使用林地葬坟建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部署,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2018年4月12日

 

 

违法使用林地葬坟建墓专项整治工作

实 施 方 案

 

近年来,我镇违法使用林地葬坟建墓的现象较为突出,并呈愈演愈烈之势,侵占了林地资源,破坏了生态景观,对我镇林业的长远发展造成了一定影响。人民群众对在道路可视范围和重点生态区域的林地内乱埋乱葬、建大墓、建豪华墓、建“活人墓”的陋习反响较大。

为认真贯彻落实《森林法实施条例》《殡葬管理条例》《华容县“治婚丧陋习、刹人情歪风”的有关规定》和省民政厅等8厅委《关于印发<全省乱埋乱葬、修建豪华墓、大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县纪委《关于对林地葬坟问题进行整改的建议》等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准确摸清我镇违法使用林地葬坟建墓情况,依法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基本杜绝私自买卖或变相买卖林地葬坟建墓行为,根本遏制违法在林地上建大墓、豪华墓、活人墓现象,全面规范林地葬坟建墓管理秩序,使生态安葬、节地安葬观念深入人心。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

高速公路、国省道、铁路沿线可视范围内。

(二)重点对象

1、豪华墓、大墓、“活人墓”;

2、领导批示件、群众来访件、媒体曝光件涉及的违法使用林地葬坟建墓问题。

三、工作措施

(一)宣传引导

各村、社区要召开户主会、座谈会,充分利用广播、入户走访等形式,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耐心劝导墓主按要求落实整改措施。

(二)分类治理

1、重点区域林地内的已建坟墓,能够迁移的必须迁移,当地有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墓地的,统一迁入安放(葬)。

2、重点区域林地内的已建坟墓不能够迁移的,拆除硬化物,植树植花植草绿化遮挡,达到恢复植被、不影响生态环境和美观的效果。绿化责任由墓主或林地所有权单位承担。

3、对林地内的“活人墓”,一律由林地所有权单位拆除并收回林地。

4、对已出让未安葬的林地由林地所有权单位在5月31日之前解除合同并收回。

5、对在林地内已超标准修建的豪华墓、大墓,由林地所有单位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否则,报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依法查处。

(三)严肃问责

1、立即停止出让林地葬坟收取费用的行为,违者移送相关部门追究林地所有权单位一把手的责任。

2、立即停止在林地内的墓地上修筑永久设施的行为,属于国家公职人员的,移送相关部门追究当事人的党纪政纪责任,村、社区党员干部的一律问责,同时追究林地所有权单位一把手的连带责任。

3、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不认真组织排查、排查中弄虚作假、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单位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一律问责并追究责任。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4日-4月20日)

1、各村、社区要成立专项工作班子,制定、细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研究和完善具体工作措施。

2、镇党委政府召开动员部署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分工,部署、落实专项整治有关工作。

3、利用广播和微信宣传生态安葬、节地安葬、依法依规集中安葬的理念,及时发布整治工作进展,曝光典型案例和查处情况,使专项整治工作家喻户晓。

(二)摸底排查阶段(4月21日-5月15日)

组织人员对2012年以来辖区范围内出让林地墓位情况、已出让已安葬情况、已出让未安葬情况、墓地已建永久设施情况等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科学分类并进行登记汇总。摸清买卖林地墓位个数、类型、面积、规模。认真填写违法使用林地葬坟建墓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清理结果要实事求是登记造册,确保整治工作底子清楚、任务明确。

(三)综合治理阶段(5月16日-6月15日)

1、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治理方案和工作计划,并签订责任状。

2、分片包户、集中力量、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地组织墓地责任单位和墓主在1个月内自行整改。

3、媒体曝光和领导交办的案件、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规定方式自行整改的,报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林地所有权单位配合县森林公安局依法处置。

(四)总结完善阶段(6月16日-6月30日)

制订考核办法,实地进行考核验收。针对违法使用林地葬坟建墓管理和执法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查漏补缺。制订和完善相关制度,建立依法依规监管的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由镇长黎翳任组长,王进(常务)、易敬民、毛红彪、姚志新同志任副组长、肖永清、汪阳、谢建平、季跃东、陈猛、段伟炎同志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林建环保站,季跃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分解压实任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将本方案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按照时间节点分解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各村、社区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任务,周密部署,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3、严格督促考核。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村、社区的年度考核内容,结果作为单位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要及时向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分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每阶段要召开1-2次调度会,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附件:违法使用林地葬坟建墓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2018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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