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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友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万发〔2022〕17号
中共万庾镇委员会
关于刘友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镇党委下设各党组织:
根据各部门单位党支部报来的关于党员大会选举支部委员结果的报告,经镇党委研究决定,现明确如下:
刘友红同志任中共万庾镇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支部委员会委员;
付维友同志任中共万庾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联合支部委员会委员;
严若琼同志任中共万庾镇综合执法大队联合支部委员会委员;
免去邓在奇同志万庾镇综合执法大队联合支部委员会委员职务;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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