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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万庾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12-17
  • 公开日期:2020-12-1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落实县指挥部29号令《疫情防控十大行为规范》的注意事项
来源:万庾镇   2020-12-17 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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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政办发﹝2020﹞3号

 

万庾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落实县指挥部29号令《疫情防控十大行为规范》的注意事项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1月30日,县指挥部下发了《疫情防控十大行为规范》,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疫情防控的规范性文件,请各单位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如有不一致以此文件为准,马上纠正。现将执行十大行为规范中的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1、居家管控对象为1月10日以来从湖北来华容人员和华容籍去湖北后再返回华容的人员,要与乡镇签订承诺书。

2、所有排查出来的自1月10日以后有过湖北旅居史人员,应建立一户一档,纳入日常管控。

3、镇、村、组干部和乡村医生要认真履责包户到人,要与管控对象建立微信群,每日沟通2次以上。

4、各村医生每天两次收录管控对象体温,经常抽检管控对象自行检测的体温,并做好记录。

5、居家管控已满14天,未出现异常的,报县指挥部同意后解除管控。

6、排查信息实行日报告制,时间为每日下午三点前。

7、“村村响”广播、流动宣传车日间播放不少于5次。

8、全县各村(社区)以村(社区)和村民小组为单位,在进村(社区)入组路口拉绳设卡挂灯,派人值守,劝返非本村(社区)本组人员和车辆。

万庾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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