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169D/2022-1965392
  • 发布机构:鲇鱼须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3-23
  • 公开日期:2022-03-2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鲇鱼须镇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工作考核奖惩暂行办法》的通知
来源:鲇鱼须镇   2022-03-23 10:44
浏览量:1 | | | |

 

 

 

 

 

鲇办发〔2022〕7号

 

 

中共鲇鱼须镇委员会办公室

鲇鱼须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鲇鱼须镇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

全覆盖工作考核奖惩暂行办法》的

通        知

 

各村(社区):

《鲇鱼须镇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工作考核奖惩暂行办法的通知》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鲇鱼须镇委员会办公室

鲇鱼须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3日

 

鲇鱼须镇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

全覆盖工作考核奖惩暂行办法

 

为深入贯彻《华容县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工作考核奖励暂行办法》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镇村两级便民服务中心窗口服务规范化管理,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完善服务功能,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确保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工作顺利运行,根据我镇“一门式”业务运行和考核督查中掌握的实际情况,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特制定本考核奖励暂行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镇15个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

二、考核办法和形式

本暂行办法由镇党政办牵头负责制定,镇党建办具体组织实施。村(社区)年度考核以百分制为单位,以系统后台每月办件量统计和实地抽查为主;考核主要查看该村(社区)月办件量统计排名并参考全县排名,采取周排名、月考核、月通报的形式进行。

三、奖惩方式

对月考核排名全县前20名的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每月奖励500元,排名全县21—60名的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每月奖励300元(奖励至具体的窗口工作人员),奖励资金由党建办报镇党委政府审批通过后,镇财政所打卡发放。

对月考核全县排名后20名的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予以通报并扣500元;连续2次考核全县排名后20名的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由分管负责人约谈到人并扣800元;连续3次考核全县排名后20名的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由党委书记约谈到该村(社区)支书并扣1000元(所扣金额从年底转移支付中扣除)。

四、村(社区)政务服务中心考核内容

1、村(社区)公共服务(一门式)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工作日必须在岗,且有一名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带班负责,工作日无故缺岗或代班人员无法进行综合受理的,实地督查或监控抽查发现一次扣3分,被上级单位检查发现缺岗现象的,一次扣5分。

2、村(社区)公共服务(一门式)综合受理窗口必须提供优质服务,业务熟练,抽查发现工作人员业务不熟练,不能独立进行事项办理的,每次扣2分。

3、凡村(社区)公共服务(一门式)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被举报投诉的,或在“好差评”系统中出现差评的,经核实为受理人员过错的,每次扣5分,被县级以上主管部门红黄牌警告或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0分。

4、村(社区)公共服务(一门式)综合受理窗口要保持办公环境整洁有序,便民设施齐全,服务指南、宣传资料等摆放整齐。资料设施不全、摆放杂乱、不整洁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5、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对“一门式”各类设备应妥善保管,挪作它用或不能正常使用的每次扣3分,造成设备遗失或人为损坏的每次扣10分。

6、村(社区)月平均办件量在400件以下的每次扣10分,发现线下受理的,每次扣5分。

7、村(社区)窗口未实行“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的,每次扣5分。

8、村(社区)综合受理窗口受到县主管部门通报表扬的每次分别加3分,市级以上通报表扬的每次分别加6分,成功创建市县示范点或现场点的每次分别加6分。

9、村(社区)综合受理窗口月平均办件量超过600件的,加2分,自600件起每增加200件加2分,依此类推。

10、村(社区)服务中心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县委组织部和行政审批服务局安排的工作,每次扣5分。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该项工作考核结果将作为村(社区)年度考核计分的重要依据,扣减相应分值。本考核奖励办法自2022年3月份起实行。

 

 

 

 

 

 

 

 

 

 

 

 

中共鲇鱼须镇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23日印发

(共印20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