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169D/2022-1919156
- 发布机构:鲇鱼须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1-27
- 公开日期:2022-01-2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鲇办发〔2021〕12号
中共鲇鱼须镇委员会办公室
鲇鱼须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鲇鱼须镇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
全覆盖工作考核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村(社区):
《鲇鱼须镇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工作考核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鲇鱼须镇委员会办公室
鲇鱼须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6日
鲇鱼须镇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
全覆盖工作考核奖励暂行办法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小康决胜年行动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全面加强基层建设“1+5”文件精神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坚持党建引领推进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市委《关于坚持党建引领推进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镇村两级便民服务中心窗口服务规范化管理,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完善服务功能,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确保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工作顺利运行,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特制定本考核奖励暂行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镇15个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
二、考核办法和形式
本暂行办法由镇党政办牵头负责制定,镇党建办具体组织实施。村(社区)年度考核以百分制为单位,以系统后台每月办件量统计和实地抽查为主;考核主要查看该村(社区)月办件量统计排名并参考全县排名,采取周排名、月考核、月通报的形式进行。
三、奖励对象
月考核奖励对象为村(社区)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综合受理窗口15个。
四、村(社区)政务服务中心考核内容
1、村(社区)公共服务(一门式)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工作日必须在岗,且有一名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带班负责,工作日无故缺岗或代班人员无法进行综合受理的,实地督查或监控抽查发现一次扣3分,被上级单位检查发现缺岗现象的,一次扣5分。
2、村(社区)公共服务(一门式)综合受理窗口必须提供优质服务,业务熟练,抽查发现工作人员业务不熟练,不能独立进行事项办理的,每次扣2分。
3、凡村(社区)公共服务(一门式)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被举报投诉的,或在“好差评”系统中出现差评的,经核实为受理人员过错的,每次扣5分,被县级以上主管部门红黄牌警告或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0分。
4、村(社区)公共服务(一门式)综合受理窗口要保持办公环境整洁有序,便民设施齐全,服务指南、宣传资料等摆放整齐。资料设施不全、摆放杂乱、不整洁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5、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对“一门式”各类设备应妥善保管,挪作他用或不能正常使用的每次扣3分,造成设备遗失或人为损坏的每次扣10分。
6、村(社区)月平均办件量在400件以下的每次扣10分,发现线下受理的,每次扣5分。
7、村(社区)窗口未实行“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的,每次扣5分。
8、村(社区)综合受理窗口受到县主管部门通报表扬的每次分别加3分,市级以上通报表扬的每次分别加6分,成功创建市县示范点或现场点的每次分别加6分。
9、村(社区)综合受理窗口月平均办件量超过600件的,加2分,自600件起每增加200件加2分,依此类推。
10、村(社区)服务中心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县委组织部和行政审批服务局安排的工作,每次扣5分。
五、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考核奖励方式
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通过基层公共服务系统后台每月对各村(社区)实际办件量进行统计并全县排名,对排名前20名的每月奖励500元,排名21-60名的每月奖励300元(奖励至具体的窗口工作人员)。奖励资金由党建办报镇党委政府审批通过后,镇财政所打卡发放。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该项工作考核结果将作为村(社区)年度考核计分的重要依据,扣减相应分值。本考核奖励办法自2021年元月份起实行。
中共鲇鱼须镇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26日印发
(共印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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