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169D/2022-1919171
  • 发布机构:鲇鱼须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3-11
  • 公开日期:2022-03-1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华容县禁毒协会鲇鱼须镇分会组织机构》的通知  
来源:鲇鱼须镇   2022-03-11 20:16
浏览量:1 | | | |

 

 

 

 

 

鲇政办发〔2022〕20号

 

鲇鱼须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华容县禁毒协会鲇鱼须镇分会组织机构》的

通        知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决定成立禁毒协会鲇鱼须镇分会组织机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会    长:张大勇

副 会 长:白帮正  王生元  陈建国  李振华  刘儒洪

王志华  刘亚军

秘 书 长:涂  姿

理 事 长:罗  浩

常务理事:白帮正  吴世雄  敖文良  张  帆

会    员:姚  勇  程祖艳  李  进  刘  彬  秦  烨  

李  军  唐学云  谭立新  龙志鹏  蔡建友  

张方奇  余以斌  綦群芳  黄文华  周  斌  

张小芳  王辉明  莫秋连  万  峰  孙  力  

谢大唐  涂小黑  刘中湘  张香菊  曹建文  

丰汉清  陈德群  戚卫兵  周国祥  余立新  

曹  波  周新付    

 

附件一:禁毒分会章程

附件二:倡议书

 

 

 

 

 

鲇鱼须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1日

 

 

 

 

 

 

 

 

 

 

 

 

 

附件一:

禁毒分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全称华容县禁毒协会鲇鱼须分会,简称镇禁毒分会。

第二条 本会由热爱和关心禁毒的社会各界人士自愿组成,系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教育,普及毒品预防知识,增强公民的禁毒意识,提高公民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

第四条 禁绝毒品,还鲇鱼须一片净土是本会最终目标。

第五条 本会接受华容县禁毒协会、鲇鱼须镇禁毒工作领导小组、鲇鱼须镇禁毒办的业务指导和鲇鱼须镇民政办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 本会地址设鲇鱼须镇综治中心二楼。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大力宣传本会的宗旨和任务,动员和团结全社会一切热爱和关心禁毒工作的团体、单位和个人加入本会。

(二)组织会员学习禁毒法,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和对吸毒人员的社会帮教工作,形成社会动员、全民参与、大打禁毒人民战争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实现我镇最终禁绝毒品危害的目标作出贡献。

(三)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无毒”创建活动,提高禁毒工作的社会化程度。

(四)积极组织和参与禁毒协作交流,探索新形势下多元化禁吸戒毒工作的新模式。

(五)开展禁毒理论研究和毒情调查,为禁毒部门宏观决策提供依据。

(六)积极参与社会化禁毒工作,协助公安机关同毒品违法犯罪作斗争。

(七)组织、培训、管理禁毒志愿者,分层次、分步骤进行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和协助社区(村)做好吸毒人员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八)表彰、奖励在社会化禁毒分会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九)动员社会各界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自愿为社会化禁毒工作捐赠资金或实物。

第三章 会员

第八条 本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全镇各类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愿意为我镇禁毒工作尽力,服从本会事程和决议,可申请入会为单位会员。        

(二)全镇一切达到民事责任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热爱和关心禁责工作的个人,自愿入会、服从本会事程和决议,可申请入会为个人会员。

第九条 会员入会程序

(一)提出申请;

(二)经理事会审核通过;

(三)由理事会统一制发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的权利

(一)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和有关会议,阅读本会的文件,接受本会组织的教育和培训;

(二)行使选举权、表决权,有被选举权;对本会工作有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三)对全镇禁毒工作有建议权和倡议权;

(四)受本会指派,有外出考察权和深入社会调查权;

(五)对本会经费的使用有质询权,本会理事会秘书处有义务做出明确答复;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的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事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会反映有关禁毒工作的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办理退会手续。会员如果1年应交但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组织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会员被判刑或被司法机关认定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予以开除。

第十三条 会员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费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修改本会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会员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附件二:

倡  议  书

 

禁毒分会全体会员:

毒品是万恶之源,中华民族因毒曾经受过深重灾难,当前毒品仍严重影响社会的发展和稳定,损害人民身心健康、财产安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要把禁毒工作作为象征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义举善举来做好,坚定不移打赢禁毒人民战争。”为实现“毒品一日不绝,禁毒一刻不止”的目标,禁毒分会向全体会员发出如下倡议:

一、崇尚文明,抵制毒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法律法规和毒品常识,从自身做起,自觉抵制毒品,绝不从事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帮助家人和朋友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增强明辨是非、抵制诱惑的能力,积极参加健康向上的文娱活动,摒弃不良的生活习俗,历练品格,强健体魄,培养高尚的情趣、良好的习惯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二、积极主动参与禁毒活动。广泛宣传禁毒法律法规,切实做好各村(社区)和部门单位的禁毒工作,确保全体会员身边的人不吸食毒品。配合、协助派出所打击种毒、制毒、贩毒、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维护社会、国家安全。积极参与分会组织的禁毒活动。

三、敢于同毒品违法犯罪作斗争。积极投身于禁毒人民战争,大胆举报涉毒违法犯罪行为,敢于同毒品违法犯罪作禁绝的斗争。

四、真诚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吸毒人员既是违法者,又是受害者。要用科学的态度关爱身边的吸毒、涉毒人员,通过政府的统一领导,全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真诚帮助吸毒人员树立信心、戒除毒瘾、回归社会。

禁毒工作任重道远,禁毒斗争神圣光荣。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奏响“健康人生、远离毒品,绿色无毒”的主旋律,积极行动起来,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共同守护我们的精神家园。

 

 

 

华容县禁毒协会鲇鱼须分会

2022月3月

 

 

 

 

 

 

 

 

 

 

 

 

 

 

 

 

 

鲇鱼须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1日印发

(共印20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