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169D/2019-1515026
  • 发布机构:鲇鱼须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9-04-18
  • 公开日期:2019-04-1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鲇鱼须镇平安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鲇鱼须镇镇政府   2019-04-18 11:02
浏览量:1 | | | |

各村、社区和部门单位:

《鲇鱼须镇平安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4月18日

鲇鱼须镇平安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平安创建工作的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全镇开展平安村(社区)、平安学校、平安家庭等创建活动。为确保平安创建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建设“平安鲇鱼须”的奋斗目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强化责任,夯实基础,认真落实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提高各单位内部管理能力和治安防控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不断强化各单位的综治维稳责任,广泛发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平安创建活动,确保全镇平安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实现“发案少,秩序好,治安环境优良,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奋斗目标。

三、组织领导

成立鲇鱼须镇平安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易斌任组长,人大主席方志伟任副组长,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各村(社区)、办点干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周钟武任办公室主任。

四、创建标准

(一)平安村(社区)

1、综治维稳机构健全。设立综治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和综治维稳办事机构,建立专职(义务)治安巡逻队等群防群治队伍。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防范设施齐全,管理规范,突出治安问题得到及时有并行整治。

2、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到位。定期进行排查,建立排查台帐;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矛盾纠纷调处率、成功率均达到100%。

3、积极开展平安创建。大力开展治安防范,积极参与“无毒社区”、安全文明村(社区)、基层法治示范单位等创建活动,治安秩序良好,做到“三无”,无犯罪,无安全事故,无越级信访。

4、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管理。做好流动人口、刑释解教、社区矫正、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帮教管理,无重新违法犯罪行为。

5、创建社会管理。建立服务体系和平台,为村(社区)、居委会群众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6、社会大局稳定。全面推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涉事重点人员落实“四包一”责任制(镇、村、组、民警),无非正常上访,无群体性事件。法制宣传扎实,基础信息与内务建设符合要求。

7、年度群众满意度考核为优胜村(社区)。

(二)平安学校

1、组织领导有力。平安创建活动机构健全,经常研究平安创建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老师值班等制度,优先保障创建活动经费。

2、安全管理严格。校舍安全、校车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消防抗灾安全、教学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得力,无治安、刑事案件和师生违法犯罪行为。

3、安全教育落实。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学生安全管理教育制度,开设普法宣传教育课,经常性开展预防交通事故、火灾事故、溺水、煤气中毒、拥挤踩踏、禁毒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4、周边环境良好。校园周边尤其校门出入口交通秩序良好,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无网吧、电子游戏厅、录像厅、歌舞厅、音像书刊点和各类流动摊点,校园周边无违规违法经营现象;加强学校及周边出租房的管理,加强校园流动人口管理,情况明了,管理到位。

(三)平安家庭:

“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参与率要求达到100%,“平安家庭”户要达到“一好八无”的标准,“一好”是安全防范工作做得好。“八无”即无家庭暴力,无非法宗教活动,无邻里纠纷,无涉黄行为,无赌博行为,无涉毒行为,无传销行为,无其它违法犯罪。

五、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

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是上级部门根据当前形势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是深化“平安鲇鱼须”建设提升群众满意度的重大举措,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抓手,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平安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提高认识,要把平安创建作为夯实基础、解决突出治安问题、提升群众安全感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二)精心组织

各村(社区)、学校要按照镇综治办的要求,由“一把手”担任组长具体负责,制定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对照考评标准和细则,明确创建任务和工作措,搞好经费保障,一项一项抓落实。

(三)严格考评

平安创建活动群众参评率要达到100%。对照平安创建标准及要求对相关单位考核授牌。

1.评优程序:评选流程严格按照华容县平安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创建评选活动。认为达到了平安创建标准的单位,先向镇综治办提出书面申请并考核,最后报镇党委、政府审定。

2.评优名额:创建“平安村(社区)”、“平安学校”先进单位各二名。“平安家庭”评选比例控制在村户数10%或每组一户。

3.平安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制度:一年一评,当年获得“平安单位”、“平安家庭”荣誉,第二年未能保持的进行摘牌;连续三年获得“平安单位”、“平安家庭”荣誉的授予“XX年-XX年平安单位”“XX年-XX年平安家庭”荣誉称号。

(四)广泛宣传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栏、短信、广播、文艺演出等载体进行宣传,重点宣传本地区、本单位开展平发创建活动好的做法、好的典型、好的事迹,以及评选流程、平安先进单位和“平安家庭”户,激发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参与平安创建活动的热情,增强参与平安创建活动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努力营造人人关心平安创建、个个参与平安创建的良好氛围。

六、奖励措施

在三级干部大会上通报表扬平安村(社区)、平安学校获得者,授予“平安村(社区)”“平安学校”牌匾,并给予适当奖励。平安家庭获得者由办点干部、党总支书记上门授予“平安家庭”牌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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