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647Q/2014-1139416
  • 发布机构:新河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4-04-13
  • 公开日期:2014-04-1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中共新河乡党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派出指导组组建方案
来源:新河乡   2014-04-1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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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河乡党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派出指导组组建方案

 

新河乡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单位共有41个,39个党支部,全乡参加活动的党员共有1544人。为加强对全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确保活动沿着正确轨道健康有序推进,根据中央、省、市委要求和县委部署,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决定,向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39个村(场)、部门单位派驻7个指导组进行指导。

指导组安排原则:所有指导组成员均为中共正式党员,指导组成员由乡机关党员干部和站所干部组成,指导组成员具有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担责意识浓,各指导组组长由乡党政负责干部担任,指导单位遵循负责人分片、分线,办点干部联点的原则,每个指导组指导单位包含村场和部门单位。

指导组职责:及时传达中央、省、市、县委有关精神和工作要求,指促抓好落实;参加所指导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了解掌握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向所指导单位提出建议;对所指导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相关工作和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参加指导单位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并作出综合评价;加强对所指导单位各个环节“回头看”工作的督促检查,做好查漏补缺工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现和分析存在的问题,并督促解决;及时向乡党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指导组在乡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紧紧依靠单位党支部开展工作;全面准确把握中央精神和省、市、县委要求,严格指导把关,保证教育实践活动的正确方向;抓住督导重点,突出重点对象、重点要求、重点环节,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坚持以好的作风开展指导工作,加强学习、团结协作、严守纪律,树立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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