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647Q/2022-1910824
  • 发布机构:新河乡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2-21
  • 公开日期:2022-02-2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新河乡2022年机关管理制度》的通知
来源:新河乡   2022-02-21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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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管理,提升机关形象,提高行政效能,推进机关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结合我乡实际,现将《新河乡2022年机关管理制度》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新河乡委员会办公室

新河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2 月20日

新河乡2022年机关管理制度

为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相关规定,坚决抵制“四风”,建设规范、有序、高效机关,特制定本制度,共分七个部分。

一、考勤制度

(一)工作时间。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秋(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工作签到。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日上班实行打卡签到。工作日每天签到两次,时间为上午8:30之前和下午5:00(夏季5:30)之后。因公不能打卡签到的,应及时报备值班负责人,并在党政办考勤管理去向登记表上注明去向。在县、乡督查中被查到不在岗的,接受通报批评和问责处理。

(三)住宿值班。乡机关实行办公无休日,值班安排按照党政办下发的值班表执行。住宿值班打卡签到时间段为18:00-20:00;节假日值班打卡签到时间为上午8:30前。

(四)规范请假。党政负责人、内设站所长请假经党委书记批准。机关干部请假经值班负责人批准,超过1天的,经党委书记批准;站所职工请假经站所负责人批准。住宿值班和节假日值班请假,由带班负责人批准。全年累计请假不得超过15天。机关干部请假,先到党政办填写请假条,批准后交党政办归档,便于考勤管理;特殊情况不能当时书面请假的,销假后应及时补办手续,未补办手续的一律以缺勤处理。

(五)监督考核。除参加省市县会议(学习)或履行请假手续外,凡未按时打卡签到的,视为缺勤。考勤结果由党政办实行周统计,下周例会公布。没有纳入机关统一签到的干部职工,由站所自行组织签到。乡纪委每月对机关、站所考勤实行不定期督查。

二、会议制度

(一)工作例会。召开周工作例会时间为每周一上午8:30,会议由值班负责人主持。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正常召开,由值班室另行通知。

(二)会议核准。凡需部门主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参加的会议,须请示书记同意;其它分线会议由分管负责人提出,向值班负责人报备。召开会议以及需要值班室电话通知的所有事项,事前须报分管办公室工作负责人,由党政办综合调度,统一安排会场,值班室下发通知。未经批准的会议,一律不准召开,否则,追究会议组织者的责任。

(三)议事规则。所有“三重一大”事项由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集体研究。需要在领导班子成员会议上提出研究的事项,分管负责人会前须向书记、乡长汇报所议事项,由书记、乡长决定是否作为会议研究事项。会前未经书记、乡长批准作为议事内容的,不予研究。会议上研究讨论的有关工作,负责人需逐个发言表态,党委书记最后发言表态。

(四)重要会议。由主要负责人综合调度,党政办提出会务方案,明确会务分工,涉及到的干部、工作人员应无条件服从。

(五)会议请假。会议通知如无特殊原因需提前半天通知,召开会议非特殊原因不得临时请假、不许迟到、早退和缺席。如因特殊情况需请假,党政负责人和部门主职、村

(社区)党组织书记须向书记请假,一般干部向分管办公室工作负责人请假。按程序批假后,正式会议召开前将情况向会议主持人报告。

三、文书及印章管理

(一)严格收文办理。上级来文,由分管办公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由党政办送相关同志阅办,已明确接收对象的紧急公文可直接报党委书记、乡长阅。阅办人应在文件处理卡上签名,提出实施意见,并将落实情况报告书记、乡长。

(二)严格办文程序。文件初稿由各线起草,分管负责人研究并提出具体意见,方可上会。以党委或政府名义向上请求资金、项目支持的文件,必须请示党委书记和乡长批准同意,否则不予办理。同时原件要留存一份编号(注明用文单位)存档,有上级批示意见的复印件一并存档。

(三)严格公文审签。党委、政府的发文,严格实行签发制度。1.以党委名义印发的文件,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党委书记签发。2.以政府名义印发的文件,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由乡长签发,报党委书记备案。3.以党委办、政府办名义印发的文件,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值班负责人签发。所有印发的文件,由党政办统一编号,未经审签的文件一律不得印发。

(四)严格公章管理与使用。1.严禁在空白表上盖章,党委印章由组织办保管,政府印章和党委办、政府办印章由党政办安排专人统一保管。2.使用党委公章必须经党委书记或组织委员批准,使用政府公章必须经乡长批准。3.所有用章审批后都要实名登记。印章保管人需妥善保管印章,若因管理不善遗失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其责任。印章原则上不外带,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外带的,党委公章由组织委员同意、政府公章由乡长同意后方能外带,使用完后及时归还。

四、财务管理

(一)严格履行财务审批手续。财务报账实行月结制,每月22日前完成报账手续。1000元以下小型开支,由值班负责人直接审批;1000(含)元以上、3000元以下开支,报党委书记签字批准后送值班负责人审批;3000(含)元以上大型开支实行乡财经领导小组集体审批,票据经财经领导小组成员签署意见,方可办理手续、报销入账,否则不予认可。财政入账的支付凭证,未按上述要求签署意见,机关财务不得列支和结算票据,否则,由机关会计和机关出纳共同赔偿。

(二)严控各项费用。先申报,再开支。1.严控文印资料、广告宣传费用。文印资料原则上由各办公室自行打印,如有特殊情况需在外打印文印资料、制作宣传广告的,由分管负责人申请,经值班负责人同意后,由党政办统一安排,未经值班负责人同意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2.严控接待开支。会务和来客实行对口接待,一律到机关食堂就餐。按程序填写开餐通知单(附来函或电话通知),食堂凭单(附菜单)结算(超额不付)。不允许签单。3.节约劳务服务开支。因公务活动需临时调工的,由分管负责人报值班负责人同意后,本着节约的原则进行安排。4.差旅费。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原则上不允许租车,如遇防汛抢险、救灾、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需租用车辆的,由用车人申请,报分管负责人,经值班负责人同意后,由党政办统一调车。5.严控办公用品采购。办公用品采购由使用人报党政办,经值班负责人同意后统一采购。各线布置迎检需由财政列支的项目,由分管负责人提出方案,经财经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再执行,否则财政一律不予列支。

(三)个人事项。干部(含村〈社区〉、站所干部职工)举办婚庆等个人事项,按县纪委规定执行。

五、机关财产管理

(一)机关财产。机关内所有财产,均建立机关资产台账,爱惜使用,损坏赔偿。各房间编号登记造册,干部职工调离时按册清理,损坏或遗失的,照价赔偿。

(二)固定资产的购置及维护。各线因工作需要添置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由经办人提出申请,分线负责人审核报值班负责人同意后,值班负责人通知党政办,按法定采购程序购买或安排,交由各办公室保管。

(三)节约用水、用电。严禁长明灯、长流水,以及下班不关电脑打印设备、空调、烤火炉等电器的浪费行为。

六、学习制度

(一)集中学习制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根据学习计划开展集中学习,学习内容主要为领导讲话、政策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科技知识等,学习内容由宣传线准备。每次集中学习后要撰写心得体会,乡中心学习组每月调阅通报一次。

(二)宣传报道奖励制度。机关干部要深入基层,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思考,踊跃投稿,正面报道新河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成绩的稿件,一旦被采用,均给予一定奖励(凭报道原件或链接)。其中在国家级报刊、杂志(党政机关创办的,下同)上发表的每篇奖励1200元;在省级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每篇奖励800元;在市级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每篇奖励400元;在岳阳日报融媒体、智慧岳阳、红网、华容手机台等网络媒体发表的每篇奖励50元。

七、其他事项

(一)机关内设站所、村(社区)相关管理制度可参照执行。

(二)食堂由党政办具体管理,每半年度接受满意度测评。

(三)本制度自2022年2月20日起执行,相关问题由党政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党委、政府另行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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