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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北景港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3-04
  • 公开日期:2022-03-0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北景港关于转发《华容县乡村振兴局关于明确光伏帮扶公益岗位有关要求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北景港镇   2022-03-04 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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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政办发〔2022〕4号

北景港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华容县乡村振兴局关于明确光伏帮扶公益岗位有关要求的通知》的通知

各村:

现将《华容县乡村振兴局关于明确光伏帮扶公益岗位有关要求的通知》(华振局发〔2022〕2号)转发给你们,请对照文件按照要求认真落实。

北景港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4日

华振局发〔2022〕2号

华容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明确光伏帮扶公益岗位有关要求的通知

各乡镇、田家湖生态新区:

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帮助脱贫人口提高收入水平,经县乡村振兴局研究,现就2022年大垱湖和村级光伏电站收益补助公益岗位事项明确如下:

一、岗位设置

光伏帮扶项目收益的80%以上要用于公益岗位,其他收益用于特困对象补助和小型公益事业。岗位根据村集体产业、公益类项目需求进行设置,主要有保洁员、防疫员、护理员、安保员、护林员、护路员、治安巡防员、河道管理员、绿化管理员、交通协管员、光伏电站管理员等公益岗位。2022年4月1日到2023年3月31日为一个时间段(协议时间),大垱湖光伏帮扶公益岗位受益人员每年每人按3000元的标准补助,特困对象每年每人按1500元的标准补助,由县乡村振兴局统一打卡发放;村级光伏帮扶公益岗位受益人员每年每人按2000元的标准补助,由村级统一发放。

二、岗位要求

公益岗位主要安排有劳动能力、热心公益事业的脱贫户、低保户、特困户、残疾户、监测对象(以下统称“五类人员”),优先安排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年龄要求男18-65周岁,女18-60岁,评选出的人员必须能正常履职,人岗匹配,中途不能胜任或不服从安排的由村场(社区)及时替换,用人单位必须与聘请人员签订公益岗位聘用协议书(附件2)。

三、岗位申报

(一)公益岗位申报

1.户主申报。由“五类”人员本人提出申请,或由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提出名单。

2.民主评议。由支村两委召开党员、组长、“五类”人员代表、群众代表对初核申报的对象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拟申报名单,参会人员在会议记录本上签字。

3.村级公示。名单确定后,由村委会在公示公告栏、群众集中地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填写2022年度光伏帮扶公益岗位花名册(附件3、4), 并上报乡镇。

4.乡镇复核。对村级上报的光伏公益岗位受益户,由乡镇乡村振兴办组织办点干部、村级乡村振兴专干、驻村工作队等逐户上门核实,根据核实情况进行协商调整,确认无误后,公示7天无异议的上报县乡村振兴局。

5.县级审批。县乡村振兴局组织人员对乡镇上报的公益岗位先进行随机抽查,对达不到要求的,由乡镇立即组织整改,并及时报告整改情况,县乡村振兴局组织复查,复查合格后对乡镇下达批复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二)特困对象申报

由乡镇年底按公益岗位申报流程确定名单,对象只能从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中产生,且不能与其他帮扶公益岗位人员重复,不用签署岗位设置协议。

四、督查考核

光伏公益岗位设置作为今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县乡村振兴局将不定期组织督查检查,督查检查情况作为资金发放、年度考核记分的依据。

请各乡镇3月31日前将公益岗位花名册上报县乡村振兴局。(联系人:张浩,联系方式:15115073108)

华容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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