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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北景港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9-06-29
  • 公开日期:2019-06-2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华容县北景港镇关于成立北景港镇规划建设审查委员会的通知
来源:北景港镇   2019-06-29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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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办发〔2019〕24号

中共北景港镇委员会办公室

北景港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北景港镇规划建设审查委员会的

通       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为规范我镇规划建设,提高规划建设的科学性和前瞻性,严厉打击建设违法、违章严重的现象,优化我镇规划建设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成立北景港镇规划建设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规委会”)。

一、机构性质

镇规划建设审查委员会是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议事决策、指导、协调的非常设议事机构。

二、主要职责

(一)审查审批

1、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专业、专项规划。

2、重要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城镇设计,地块的规划条件,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建设项目选址规划方案。

3、镇域范围内所有建设项目的审查审批。包括民宅、功能性建筑、公益性建筑、商业性建筑、居民集中居住点建设等。

(二)实施监督

1、规委会会议作出决策后,由镇林建环保站(以下简称“林建环站”)具体负责执行和落实工作。

2、需镇政府审批的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由林建环站与国土所拟文报规委会行文批复;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建设项目规划用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及方案审批由林建环站、国土所履行审批手续;需报上级批准或同级人大审议的城镇体系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由林建环站、国土所按程序办理。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和调整已经生效的规划。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和调整时,必须按原审批程序进行报批。

4、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对民宅、功能性建筑、公益性建筑、商业性建筑、居民集中居住点等建设项目进行审批允建,对于收钱放建的单位或个人,一经发现,必将对其进行待岗、停薪、降职、免职等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工作机制

1、规委会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以下重大事件需报县政府审查批准后实施:

①乡镇的总体规划、建设规划;

②村庄规划;

③重要公建配套设施修建性详细规划。

2、规委会会议由主任负责召集,或委托副主任召集。

3、规委会每周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可临时召集,并形成会议纪要。

4、规委会议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四、组织机构

主  任:镇党委书记          万  伟

副主任: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蔡勋国

政协联工办主任      涂天健(兼)

成  员:刘志鹏(政府秘书)

蔡新海(林建环站长)

李志军(国土所)

孙建平(水管站长)

郭济民(公路站长)

夏国强(供电所长)

各村总支部书记

规委会下设公办室,办公地点设林建环站,涂天健兼任办公室主任,政府秘书、林建环站长、国土所长为办公室工作人员。

附件:《北景港镇规划建设审查委员会职责》

2019年6月29日



附件

北景港镇规划建设审查委员会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关于规划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城乡规划方面的重大战略决策和工作部署。

三、审议本乡镇规划及规划的调整。

四、负责辖区内各村(社区)简易规划修编工作的组织及规划的审议、公布。

五、负责农户建房选址及各项手续的审批。

六、负责领导辖区内控违拆违工作。

七、监督农户建房式样选择、建新拆旧。

八、履行县委、县政府授予的其它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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