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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北景港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8-11-14
  • 公开日期:2018-11-1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北景港镇精准脱贫政策解读
来源:北景港镇   2018-11-14 13:37
浏览量:1 | | | |

北景港镇脱贫攻坚政策解读

1、“扶贫日”

从2014年开始,国家将每年 的10月17日(谐音“邀您一 起”)定为“扶贫日”。

2、 “四个切实”、“五个一批”、 “六个精准”

“四个切实”: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切实做到精准扶贫、切实强化社会合力、切实加强基层组织;

“五个一批”: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

“六个精准”: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 (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3、“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

“一超过”是指人均纯收入超过贫困线,2018年我省为3400元/人;“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饮水方便、安全)、不愁穿,义务教育有保障、基本医疗有保障和住房安全有保障。

4、“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

“三位一体”包括: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

5、贫困户的识别程序

识别程序:户主申请--村民小组会议提名--村民代表评议和票决--公示结果--村委会审査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公示结果--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公告到所在村、组--报省扶贫机构备案。(公示、公告时间均不少于七日)。

6、不能评定为贫困户的 “四类対象"

财政供养人员(含村干部)、个体工商户或经营企业的户和有商品房、有小汽车的户。另外对群众信访强烈户、干部亲属、人情意见较大户也不能纳入。

7、贫困人口退出标准

退出标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 (2018年标准3400元/人/年);不愁吃、不愁穿,住有所居、病有所医、家庭无因贫辍学学生等。

8、贫困人口退出程序

退出程序:按照村民主评议--贫困户确认--村级公示(7天)--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签字--乡镇入户核实---乡镇比对---乡镇公示(7天)----镇党政负责人审核签字上报---县比对及抽查复核---市评估核查---县批准公告

9、扶贫项目入库程序

县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工作方案—--镇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工作方案----村脱贫攻坚项目库入库村委会---村脱贫攻坚项目入库村民代表大会----村脱贫攻坚项目库公示(10天)---请求审核脱贫攻坚项目库报告(对乡镇)----镇党委、政府审核项目库会议----请求审核脱贫攻坚项目库报告(对县)

10、易地搬迁

根据湖南省易地搬迁要求,按照“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原则,农村内建房严格控制25平米/人。另外,不能超豪华装修;不能大额负债建房,自筹控制在3000元/人以内,一户不超过1万。

建档立卡贫困户申请---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公示7天)---村委会初审---乡镇审批—县级审批---签订协议

11、危房改造

贫困户向村场提出申请—村场民主评议并公示—乡镇入户审核并公示—-县审批并公示

C级危房采取修缮加固改造,县住建局补助1万,县扶贫办更进补助5000元;

D级危房或无房应采取重建的改造方式,3人以下包含3人,县住建局补助3万,县扶贫办更进补助1万;4人以上包含4人,县住建局补助4万,县扶贫办更进补助1万。1人35平米,2人45平米,3人及3人以上人均18平米。

12、就业扶贫(医保、社保)

交通路费补助:对县外务工3个月以上,女性16周岁-55周岁,男性16周岁-60周岁的我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行交通费补助。

市内县外100元;省内市外200元;省外(邻省)300元;省外(非邻省)400元。

建档立卡贫困户医保每人补助110元;五保户(特困户)和一、二级残疾补助每人220元。

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法定劳动年限每人每年代缴100元。

13、产业扶贫

享受产业扶贫条件:家中有田地且至少1人有劳动能力

产业扶贫类型:直接帮扶,委托帮扶,收益分红(土地流转)

收益:3年每人1500元的百分之75。

14、健康扶贫

健康扶贫的结算制度:先诊疗后付费的一站式结算。县域内建档立卡贫困户住院报销比例90%.

健康扶贫“三个一批”: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性病签约一批、重病兜底一批、

建档立卡贫困户对象赴外地就诊必须履行 县人民医院转诊 手续后,才可享受我县的健康扶贫政策。

精神病患者住院全免费制度:全县所有精神病患者就诊实行全免费(含生活费)。

“一减免”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罹患4类9种大病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支付渠道后,个人自付费用部分给予50%的减免。

“一兜底”经过所有报销手续后, 剩余合规自付医疗费用个人支付仍有困难的实行由政府和县慈善总会兜底保障,减轻或免除个人负担。

“两补贴”。农村贫困人口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缴部分,由财政给予50%以上的补贴;特困人口全额补贴,参保达到全覆盖。

“两降低”。一是降低住院起付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乡镇卫生院住院起付线降低至100元,县级医院住院起付线降低至300元;二是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即住院经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后,个人自费部分在13000元以上其起付线降低至6500元实行大病二次报销。

“三提高”。一是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费用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提高10%。二是提高特殊病人群和门诊慢性疾病救治水平。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25种慢性疾病县内外定点医院门诊治疗费用,年度累计费用5000元以下的,补助比例提高至50%,封顶补助3000元;年度累计费用5000至10000元的,补助比例提高至60%,封顶补助6000元;年度累计费用在10000元以上的,补助比例提高至70%,封顶补助15000元。三是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其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的自负费用,医疗救助分别按70%、50%的比例由民政给予救助。

15、教育助学

雨露计划:接受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含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按照每年分秋季、春季学期两期申请、审核,每学期发放1500元。

幼儿园助学资金1000元每年

小学寄宿生生活补助1000元/年

初中寄宿生生活补助1250元/年

高中、中职助学金平均2000元/年

免学费政策:

义务教育阶段的所有学生全免学费。

所有中职生全免学费,每生每年2400元。

普高建档立卡等贫困生(同上)全免学费,省属重点高中每生每年2000元,其他普通高中每生每年1600元。

16、社会保障

残疾1、2级,每月55月;如果满足残疾1、2级且为低保,则每月110元

残疾3、4级并且为低保,才有每月55元补助。

我镇15户32人的最初意义上的兜底,也就是一类贫困低保,每个月每人285元;二、三类贫困低保每月每人170元-260元不等;一般低保户140元-260元不等。

特困户(五保户)分散供养370.5元每月,全年4446元。

17、小额信贷

2016年-2017年,分贷统还,收益率8%,最高贷款5万可获得4000元每年。

2018年带资入股,每年1000元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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