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29X4/2014-1140328
  • 发布机构:北景港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4-12-08
  • 公开日期:2014-12-0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北景港镇人民政府关于下西湖渔场大湖养殖经营权公开招租的公告
来源:北景港镇   2014-12-0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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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景港镇人民政府

关于下西湖渔场大湖养殖经营权公开招租的公      

 

北景港镇下西湖渔场大湖(面积约4000亩)承包期本届到2014年农历腊月三十日止届期已满。根据省、市、县“三资”交易的有关规定,经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决定对大湖养殖经营权公开招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经营方式:大湖经营权限于水产养殖,且必须符合环保部门环保相关要求,水利部门大湖调蓄的规定和要求,严禁采取种养结合和种植模式经营,严禁养殖珍珠等环保部门禁止项目。

二、经营年限:从农历2014年腊月三十日-2024年农历腊月三十日止,年限为10年。

三、招标方式:通过镇“三资”交易平台公开招标,底标为130万元,投标保证金40万元,未中标者在三个有效工作日内返还保证金。

四、报名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相关养殖公司、专业合作组织、团体和个人均可报名,报名者应具备一定的大湖养殖经验,具备大湖经营经济实力。

五、报名方式:报名联系人:陈振华,手机号码:13762796707;郭建军,手机号码:13874092696。报名时应携带企业、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或个人身份证,报名截止日期20141216日下午5时。1217日报名者领取招租文书,并在7个工作日内准备大湖养殖项目经营计划书和可行性论证报告等相关资料,镇政府委托专业评审机构进行资格评审。

六、报名费:凡参加报名竞标者每人交报名资料费200元,概不退还。

七、承包年限内如有国家重大项目建设,如平原水库、湿地保护等项目,承包方应无条件予以配合支持。承包方生产经营所需力资同等条件下应使用下西湖渔场场民。

八、中标者经公示后在7个工作日内经镇人民政府授权与下西湖渔场签订承包合同,合同保证金伍拾万元。合同前五年承包金为本次中标金额,后五年在本次中标价格基础上增加10%。不得私自转租转包。 

 

 

                            北景港镇人民政府

                          0一四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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