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29X4/2022-2006351
  • 发布机构:北景港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9-26
  • 公开日期:2022-09-2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成立北景港镇人民政府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北景港镇   2022-09-26 13:35
浏览量:1 | | | |

景政办发〔2022〕21号

北景港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北景港镇人民政府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场站所:

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加强北景港镇人民政府采购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健全内控机制,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能和质量,根据上级财政部门颁发的有关采购工作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北景港镇人民政府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和监督组,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一)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朱胜

成  员:蔡金鹏  吴仁贵  莫志强  易相国

秘  书:易相国(兼)

(二)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政府采购的政策法规,全面负责领导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2.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并对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3.研究决定重大采购事项,审定采购预算和计划。

4.协调解决采购业务执行中的重大问题,监督采购项目的实施,重点加强对采购申请、立项审批、采购招标、合同订立、验收、付款等环节的监控督查。

5.其他相关决策事宜。

二、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一)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  任:蔡金鹏

成  员:陈振华  文作友  韩思瑶 易相国

(二)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1.组织学习有关政府采购的政策法规,制定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严格采购程序,规范采购行为。

2.负责统筹和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工作。分类编制年度采购计划;论证优化采购项目方案;组织采购项目招标工作;根据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代表政府签订合同;组织采购项目的实施、验收工作;创建采购工作台帐。

3.配合落实重大采购事项决策程序。重大采购事项由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采购意向,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充分论证,制定采购方案,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方能实施。

4.购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应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政府采购;购置未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应严格规范采购与付款程序。大额超过货物、工程与服务标准采购项目,由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和申购部门相关人员组成采购项目工作小组开展采购工作;采购日常工作,由陈振华同志负责实施组织验收,韩思瑶同志负责预算编制和付款,孟玉莹同志负责实施电子卖场采购,易相国同志实施电子卖场审核。

5.负责采购工作中的合同管理,建立必要的法律咨询审查制度,严格依法签订并履行合同。资产购建完成后,应及时按照国家有关专业标准、合同条款进行现场勘验、测试和清点。验收不合格,不得办理结算手续,不得交付使用,并按合同条款及时向有关责任人提出退货或索赔。

三、采购工作监督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一)采购工作监督组成员名单

组  长:朱赐午

成  员:莫志强  吕啸野

(二)采购工作监督组工作职责

1.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及检查制度,全过程监督检查政府采购流程,监督采购执行有关采购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情况。

2.参加采购工作会议和相关招标、评标工作,定期召开监督工作会议,听取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工作汇报,制止违规采购,坚决杜绝贪污、受贿的行为,保证北景港镇人民政府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和健康有序进行。

3.定期对北景港镇人民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给予解决。

4.受理并认真调查处理有关质疑、投诉和举报,及时纠正和查处采购活动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北景港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