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29X4/2020-1720383
- 发布机构:北景港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0-05-26
- 公开日期:2020-05-2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景办发〔2020〕21号
中共北景港镇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北景港镇公开选聘事业单位主要
负责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部门单位党(总)支部:
经镇党委研究,现将《北景港镇公开选聘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严格遵照执行。
2020年5月26日
北景港镇公开选聘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
实施方案
根据华办〔2020〕9号《华容县关于进一步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工作方案》、华机改办〔2020〕1号《华容县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华机改办〔2020〕2号《华容县乡镇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工作方案》、华编〔2020〕9号《华容县乡镇事业编制分配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引入竞争机制,激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进取、奋发向上,积极稳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努力建设打造一支高质量的干部队伍,为实现我镇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目标提供人才保证。
二、选聘对象
根据华机改办〔2020〕1号《华容县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华机改办〔2020〕2号《华容县乡镇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工作方案》规定,纳入此次机构改革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三、选聘岗位
1.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1名;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1名;
3.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1名;
4.水利服务站站长1名;
5.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1名。
四、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对党忠诚、敢于担当、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一贯表现优秀;
2.近三年年终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
3.年龄55周岁以下,年龄条件仅在本次选聘方案中适用。(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5月30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具有其他不宜选聘情形的。
(二)岗位条件
1.报名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的,原则上要求原文化综合服务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林业和建设规划环保站、卫生计生执法所在编在岗人员;
2.报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的,原则上要求原农技推广服务中心、林业和建设规划环保站在编在岗人员;
3.报名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的,为全镇所有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4.报名水利服务站站长的,原则上要求原水利管理服务站在编在岗人员;
5.报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的,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且身体健康的在编在岗人员。
6.上述岗位仅有1名报名的,需按选聘程序进行;无人报名的岗位,由镇党政负责人会议集体研究。
对于上述岗位条件,原则上按要求报考相关岗位。对报考对应岗位以外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按市县相关文件暂行规定,原专技职称不再晋级,维持原状,若政策有变,影响正常晋级的,后果自负。
五、选聘程序
1.报名。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将《北景港镇公开选聘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名表》交组织线,截止时间为5月27日9点。
2.选聘方式。采取公开竞职演讲、量化考核和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公开竞职演讲:选聘人员进行3-5分钟的脱稿演讲,现场投票,总分100分,成绩按30%的分值权重折合计入总分。
(2)量化考核:镇组织线组织对所有参与选聘人员进行考察及量化考核,总分100分,成绩按10%的分值权重折合计入总分。
(3)综合评价:镇党政负责人对所有参与选聘人员进行综合评价投票,总分100分,成绩按60%的分值权重折合计入总分。
三项总分相加后,提交镇党政负责人会研究决定最终人选。
3.竞聘上岗。确定为正式选聘人员的,由镇组织线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北景港镇公开选聘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万伟任组长,全体党政负责人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委委员张国良兼任办公室主任。
2.提高思想认识。此次公开选聘是镇党委树立正确用人导向的重要举措,各事业单位人员要端正思想,踊跃参与,同时要正确对待机构改革,认真做好当前各项工作。
3.严明纪律要求。各选聘人员要讲党性、讲原则、讲大局,严格遵守相关纪律,不能有私下说情、打招呼等干扰公平公正公开的行为,镇纪委将全程进行监督,一经查实违纪违规现象,一律取消选聘资格,一律在机构改革中不予任何安排,一律从严从快进行问责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由北景港镇公开选聘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1.北景港镇公开选聘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名表
2.北景港镇公开选聘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公开竞职演讲投票表
3.北景港镇公开选聘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量化考核表
4.北景港镇公开选聘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综合评价细则
附1
北景港镇公开选聘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
报 名 表
报考岗位:
姓 名 |
性 别 |
出 生 年 月 |
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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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籍 贯 |
出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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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 作年月 |
入 党 年 月 |
健 康 状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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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 术职务 |
熟悉专业有何专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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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学 位 |
全日制 教 育 |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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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职 教 育 |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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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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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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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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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 惩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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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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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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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 |
称谓 |
姓 名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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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组织线审查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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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党委审查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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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用A4幅面纸张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附2
北景港镇公开选聘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公开竞职演讲投票表
岗 位 |
候选人 |
同意 |
不同意 |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主任 |
|||
退役军人服务站 站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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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服务站站 站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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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大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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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每个岗位有且只能给其中一位候选人投“同意”票,多投或不投的为废票。
附3
北景港镇公开选聘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
量化考核表
选聘人员:
指标权重 |
评分标准 |
分值 |
计分情况 |
任职年限(20%) |
任乡镇事业单位主职10年以上的,计20分;5至10年(未满10年)的,计15分;未满5年的,计10分;未任主职的,计0分。 |
20 |
|
职务岗位(10%) |
高级职称计10分,中级职称计8分,初级职称计6分,无职称的计0分。 |
10 |
|
学历学位(10%) |
全日制本科10分;在职本科8分;全日制大专6分;在职大专4分;中专、高中2分。(以最高学历学位计算,不重复计分) |
10 |
|
年度考核(30%) |
近三年年度考核优秀每次计10分,合格计6分,基本合格计0分,不合格每次扣5分,最高30分。 |
30 |
|
奖惩情况(30%) |
近三年个人获得县级荣誉(不包括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每次计10分;市级荣誉每次计20分;省级荣誉每次计30分;最高30分。 |
30 |
|
近三年个人每受过一次党纪、政纪处分扣10分;最高扣30分。 |
|||
总 分 |
100 |
说明:因区划调整、机构改革等特殊原因,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担任乡镇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确实表现优秀的,此次比选视同乡镇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
附4
北景港镇公开选聘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党政负责人投票表
岗 位 |
候选人 |
同意 |
不同意 |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主任 |
|||
退役军人服务站 站长 |
|||
水利服务站站 站长 |
|||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大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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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每个岗位有且只能给其中一位候选人投“同意”票,多投或不投的为废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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