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196E/2021-1801502
  • 发布机构:治河渡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1-25
  • 公开日期:2021-01-2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治河渡镇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来源:华容县政府   2021-01-25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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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发〔2021〕3号

 

中共治河渡镇委员会

治河渡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治河渡镇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为推进全镇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在换届选举过程中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高效、有序地处理化解,维护换届选举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现将《治河渡镇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应急处置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治河渡镇委员会

治河渡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5日

 

治河渡镇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应急

处置预案

为确保全镇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开展,做好换届舆情应对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维护换届选举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现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处置原则

1.加强领导,协同合作。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镇换届应急处置协调小组,依照本预案开展工作。

2.迅速反应,把握主动。突发事件发生后,各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应第一时间采取最便捷方式向镇应急处置协调小组报告,并随时报告事件动态。镇应急处置协调小组综合分析事件后,及时报告县督导指导组。

3.依法办事,快速处置。严格按照党内法规和相关法律,依法果断应对。建立纪委、组织、民政、政法、综治等部门联合快速查核机制,实行立项专办,快查快结,确保应急处置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4.关注舆情,防止炒作。把应对可能发生的负面舆情贯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始终,特别注意防范通过微信、抖音等新媒体传播扩散涉及突发事件的谣言;传播和散布影响、干扰换届工作,发表与党的主张、决定相违背的言论;诋毁选举制度和社会主义民主的言论,严防敌对势力借机炒作。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治河渡镇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应急处置协调小组,下设协调、信访、治安、舆情防控4个工作小组。

1.镇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应急处置协调小组

组   长:谢绍峰

副组长:程猛、陈霞、张志勇、毛良会、蔡炎、王锡文

成  员:齐济民、吴洁、邓敬、赵博康、盛乐、易梦琦、张宇博、王润丹、常华刚、武艺

主要职责:决定是否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研究决定应对突发事件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处置相关事宜的重要决策,部署和指导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2.协调组

组  长:蔡  炎(兼)

成  员:齐济民、盛  乐

主要职责:负责全面协调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中出现的突发事件。

3.信访组

组  长:张志勇(兼)

成  员:邓  敬、赵博康

主要职责:负责归口办理换届来电来信来访,组织指挥换届引发的信访突发事件处置,指导涉事村做好引导分流、思想疏导、组织接访、协调调度等工作;

4.治安组

组长:张志勇(兼)

成员:常华刚、武  艺

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各村加强现场应急处置,维护突发事件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依法采取相应措施控制局势、平息事态,对突发事件中违法犯罪人员依法打击处理;

5.舆情防控组

组  长:王锡文(兼)

成  员:易梦琦、张宇博、王润丹

主要职责:负责对主流媒体、微信、QQ等互联网的监管,根据舆情突发事件的发生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做好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

三、处置步骤

(一)加强分析预判。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认真汲取以往换届选举突发事件的经验教训,逐一分析研判每个村(社区)的选情,列出风险点,持续关注重点人和重点事,力争把突发事件灭在萌芽状态。

(二)启动应急响应。在接到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的报告后,镇突发事件应急协调小组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启动应急响应,部署和指导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对突发事件可能从事发村向其他村蔓延的,指导其他村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发生关联性事件。并将措施采取情况及时向县应急协调小组报告。

(三)依法果断处置。对应突发事件所指的四种情形,分别采取以下措施应对处置:

1.因各种原因造成到会人数不足。(1)对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参加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或到会后中途无故离场的选民,要分析原因,进行批评教育,促其参加选举大会。(2)经批评教育仍有选民拒不参加大会选举,但参加选举的选民人数符合选举办法规定的到会人数,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报镇应急协调小组研究决定,视情况继续组织选举或宣布休会。(3)对以威迫恐吓、结盟吃咒等方式阻止选民参加选举大会的,报镇应急协调小组研究决定,镇公安机关等迅速介入调查,坚决依纪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报县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依纪依法进行查处。

2.扰乱、破坏选举秩序。(1)由公安干警、驻村辅警、镇督导指导组成员将无关人员驱逐出会场,将带头人员、幕后煽动挑唆人员依法进行控制,保护和留存相关证据,报镇应急协调小组研究决定,视情况继续组织选举或宣布休会。(2)现场人数较多,事态失控的,可由大会主持人宣布休会,组织选民撤出会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第一时间向镇应急协调小组报告,镇应急协调小组研究决定具体应对措施,上报县督导指导组。

3.选举中出现疑议事项。(1)选举过程中出现争议问题时,不应急于宣布休会,村(居)民选举委员会要及时向镇应急协调小组报告,对相关争议问题作出权威准确答复,向选民做好解释工作,待争议问题达成共识后,可继续组织选举。(2)争议问题一时难以界定的,可宣布休会,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报镇应急协调小组研究决定,酌情妥善进行处理。(3)争议问题已作出权威准确答复,但仍然故意扰乱选举现场、阻挠破坏选举的,依照第2种情形的处置措施,进行妥善处理。

4.村(居)民委员会选举组织提名人选落选。(1)计票结果出来后,不要当场公布计票结果和当选结果,再次审核确定选举结果,对组织提名人选落选或组织提名人选落选且有其他人员超过当选票数的,宣布休会,暂缓公布选举结果。(2)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第一时间向镇应急协调小组报告选举结果,镇应急协调小组研究后,迅速组织相关力量对选举过程和选举结果的合法性开展调查,重点了解是否存在违反换届纪律的情形,是否存在利用宗教势力、宗族势力、黑恶势力操纵、干预、破坏选举工作的情形,是否存在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并将了解情况报县督导指导组。(3)经县、镇应急协调小组全面细致调查后,依法依规对选举结果作出决定,对查实违反换届纪律的人员,从严从速作出处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责任追究

镇督导指导组要指导各村(社区)通过调查,摸排各种不定安因素,制定相应的预案,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积极做好应对换届选举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准备。对工作人员违规操作、不认真履行职责或撤离职守,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换届选举工作中的突发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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