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3196E/2023-2123470
  • 发布机构:治河渡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04-01
  • 公开日期:2023-04-0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治河渡镇2023年持续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治河渡镇   2023-04-01 16:49
浏览量:1 | | | |

村(社区)、部门单位:

治河渡镇2023年持续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治河渡镇2023年持续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

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班

 

                     中共治河渡镇委员会办公室

                     治河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329


治河渡镇2023年持续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省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央纪委《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意见》,省纪委《关于开展“三湘护农”专项坚决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若干措施》,华容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印发华容县2023年持续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湖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政治监督,推动各党委政府落实主体责任,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压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治责任,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体系,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全省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治理集体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排查治理村(社区)集体财务收支混乱,私设小金库,坐收坐支,采取收入不入账、隐匿收入、公款私存、虚假列支、多报少支等方式侵吞、挪用、截留、套取集体资金;支出不规范,白条入账、无票据入账、顶替发票入账,会计账簿设置不合法、会计核算不规范,违规使用集体资金,违规发放各项补贴等问题。(责任领导陈传容;责任单位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二)治理集体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排查治理未按规定招投标,违规发包村级工程,以化整为零、肢解拆分等方式规避应当依法依规采购或招投标;工程管理混乱,利用工程项目套取资金、收受贿赂,村集体工程项目程序不合规、资料不齐全、支付不规范;村干部违规承揽、转包本村工程;无合同施工,签订合同不规范、不严谨等问题。(责任领导王锡文;责任单位财政所、司法所、各村〈社区〉)

(三)治理集体债权债务管控不严问题。排查治理未按规定程序审批新增债权债务,违规举债,人为放大债务额度;违规进行债权回收、坏账处理;村(社区)级债权债务往来不清、关系不畅,债权债务不入账;以虚假债务核销不合理费用,举债列支村级非生产性支出等问题。(责任领导陈传容;责任单位财政所、各村〈社区〉)

(四)治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混乱等问题。清查核实各类农村(社区)集体资产存量、结构、价值和使用等情况,排查资产清查是否彻底,资产数量是否准确,价值评估是否真实,账目登记是否准确,资产权属是否明确,资产处置是否合规等。突出排查违规处置集体资源资产、暗箱操作、私吞私占、收受贿赂和欠租欠债长期不还等问题。(责任领导周伏祥;责任单位: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五)治理集体经济合同不规范问题全面清理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逐件查摆合同效力、主体、期限、条款标的、价款报酬、订立和履行程序、合同归档等方面是否合法合规,对明显违背合同法、显失公平、未经民主程序、暗箱操作等四类问题合同进行纠正。突出排查治理集体资源资产发包、租赁、拍卖和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垄断包”“人情包”“权力包”,以及暗箱操作、收受贿赂等现象。(责任领导周伏祥;责任单位财政所、司法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六)其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问题。治理其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及财务方面问题。排查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办法是否制定,管理台账是否建立,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财务公开、审计问题移交、定期通报和责任追究查处等机制是否健全等。重点治理其他对集体“三资”管理有关规定打折扣、搞变通,刻意违反、规避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相关规定等问题。(责任领导:陈传容;责任单位: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三、实施步骤

   专项治理从2023年3月初开始,2023年12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30日)。围绕治理重点和内容,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推进措施、工作要求、时间安排及责任分工等,层层动员部署开展专项治理,确保治理任务落实落细落地。

(二)自查自纠阶段(3月31日——5月31日)。工作专班深入村(社区),对照整治内容,采取村(社区)自查自纠、对村(社区)清理审计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深入排查,对照整治六项内容,逐村(社区)检查问题清单、线索清单、责任清单,立行立改后建立整改台账。镇将抽调纪委、财政、农综等部门单位人员成立督导组,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全面检查督查,对于责任不落实、工作走过场、问题偏少甚至“零报送”、整治不到位的问题将严肃追责问责。

(三)迎省督查阶段(6月1日——7月31日)。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将抽调人员组成联合督查组进行实地督查,每个市州抽查1-2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抽查不少于2个乡镇,每个乡镇抽查不少于2个村(社区),重点督查整治不力、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等问题。

(四)整章建制阶段(8月1日——12月31日)。各村(社区)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要系统归纳梳理,深入研究剖析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整改到位,进一步健全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审计、内部控制、收支预决算等制度,做到农村“三资”的资金管理安全,资产资源产权明确、数量准确、处置合规、有登记台账;农村财务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报账手续齐全、程序合法合规;村集体债权债务做到往来清楚,余额认定准确,无纠纷,从严控制新债,多措并举清收债权、化解历史债务;村集体经济合同签订严格执行“四议二公开”民主决策程序,推动农村经济合同步入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建立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治理成果,防止“前清后乱”。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社区)和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落实工作机制,全面动员部署,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确保组织到位、排查到位、整改到位,推动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部门协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环节多、责任主体多,镇级成立工作专班,由镇长莫志军任组长,党委委员周伏祥、纪委书记王锡文、副镇长陈传容(常务)任副组长,卢伟、倪荣志、武 艺、王 勇、白雾、各村(社区)会计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白雾兼任办公室主任。镇专班建立专项治理研判和会商机制,形成工作合力,遇到重大问题事项,要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各相关单位要加强专项治理工作的政策和业务指导,深入一线了解情况,及时解疑释惑、回应群众诉求,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三)加强监督执纪。要强化跟踪督促,加强对专项治理进展情况的调度管理,防止出现治理推进不力、工作走过场等问题。要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对发现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纪检监察部门要实行直查快办或挂牌督办,对共性问题要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或整改通知书,督促有关责任部门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整改落实。镇工作专班设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举报电话:417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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