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0547/2017-1139206
  • 发布机构:三封寺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03-09
  • 公开日期:2017-03-0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
来源:三封寺镇   2017-03-09 00:00
浏览量:1 | | | |

各村(居)、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会议文件精神,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实行计划生育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各地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坚持实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经过40多年的艰苦努力,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了有利的人口环境。

进入新世纪,我国人口形势更加复杂,人口众多仍然是长期面临的基本国情,人口结构性问题,日益成为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逐步完善政策。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落实好中央的重大决策和省、市、县文件精神,必须继续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二、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群众计划生育主体地位,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切实维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坚持重心下移,稳定和健全村(居)计生协会网络和队伍,完善制度,加大投入,加强培训,提高待遇,保证基层有人管事,有钱办事,照章理事。坚持改革创新,更加注重人文关怀,更加注重利益导向,更加注重宣传引导,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改革服务管理模式,实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根本转变。

(二)工作目标:继续保持县优秀乡镇(力争第一名)、争创岳阳市模范乡镇;符合政策生育率98.5%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107以下,流动人口信息入库率和信息反馈率100%,避孕药具计划发放率和随访率均达100%,社会抚养费征收完成县定任务。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四个意识,加大宣传力度

正面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善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中发[2015]40号,以下简称中央《决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省、市、县文件精神。党委中心组要把《决定》和其它省市政策纳入学习内容。卫计执法所要把学习宣传中央《决定》精神融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充分利用“5.29”计生协会员活动日、“7.11”世界人口日等重点纪念日,广泛开展计划生育政策宣传,村(居)要开辟栏,大力宣传计划生育人口文化。

(二)稳妥扎实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着力构建按政策生育的环境,依法落实生育调节、避孕节育服务、生育过程服务管理、奖励与社会保障、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治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等规定。遵循法制统一原则,依法妥善处理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后奖励扶助和社会制约政策衔接问题,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加强出生人口监测预测与部门间信息共享。科学编制人口年度计划,实行预警通报和约谈制度。加强人口变动情况调查和计划生育信息采集,完善出生人口信息报告制度,健全镇村组三级出生人口监测网络。

(三)优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理手续,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能够通过全员人口数据库或工作网络获取的信息,不再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全面推行并规范网上办理,一站式服务和承诺办证等制度,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改进再婚等情形的再生育审批服务管理。全面加强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并将违法生育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开展对各类流动人口群体的关怀关爱活动促进社会融合,加大健康教育和科普宣传力度,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发展,增强流动人口自我保健意识和防护能力,提高流动人口健康水平。

切实加强各村(居)计生协会的组织和能力建设,通过项目运作、购买服务等方式,更多地把宣传教育、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优生优育指导、计划生育家庭帮扶、权益维护和流动人口服务等直接面对群众的工作交由计生协会承担。

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出生缺陷防治办法》,做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将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叶酸增补等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向育龄人群提供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服务,对已生育两个以上子女且不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的夫妻提倡使用长效避孕措施,减少非意愿妊娠。加强对高龄孕产妇、再生育和不孕不育人群的服务和指导,为符合条件准备再生育人群免费提供解除避孕措施的技术服务,向不孕不育等生育困难人员提供必要的辅助生殖技术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镇成立由镇长任组长的三封寺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居)要成立组织机构,配齐配强计生专干和组指导员,整合村级计生和公共卫生协管职能,实现村级计生专干、村医、村妇幼保健员工作融合。

(二)强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加强部门协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卫计执法所要完善全员人口信息,拟定人口发展规划。卫生院要做好妇幼健康等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教育部门要科学规划,统筹教育资源配置,妥善解决入园难、入学难问题。

(三)健全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镇村计划生育投入机制,增强公共服务能力。镇财政部门要足额预算计生工作经费。各项利益导向政策妥善落实,各项免费服务政策执行到位。

(四)加强督查落实。党委政府将定期开展督查。对在计划生育工作上思想重视不够,措施落实不力的,及时督办,限期整改。对因履职不到位给工作造成严重负面影响和被动局面的,要严格追究一把手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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