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0547/2016-1139205
  • 发布机构:三封寺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6-11-01
  • 公开日期:2016-11-0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收缴环境卫生费的通知
来源:三封寺镇   2016-11-0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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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封寺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收缴环境卫生费的通知

各部门、企业单位、学校、加油站、经营业主、临时单位及居民:

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是一项人人参与、大家受益的公共性工作,必须在政府的引导下,部门协作,经营业主及居民共同参与,营造齐抓共管的保洁氛围,齐心协力搞好我镇的环境卫生,努力打造美丽三封的工作。

三封寺镇公共保洁区域有三封寺、松木桥、墨山铺三个集镇,S306和S202省道沿线的三封辖区,保洁线路长,任务大,全镇聘请环卫工人12人,全年共计需要环卫工人工资、垃圾运输费近40万元,环境卫生的设施建设费20多万元,全年环境卫生资金镇财政投资60万元左右。镇政府决定,按政府出大头,部门、企业单位、学校、经营业主及居民户出小头的原则,向我镇辖区内所有部门、企业单位、学校、经营业主和集镇居民收取适当的卫生费。现依据华价字[2010]20号文件精神,将收费范围和标准作出如下规定:

一、收费范围:

镇辖所有部门单位、企业、中、小学校、幼儿园、加油站、县直延伸在三封的所有企、事业单位(见附表),三封寺、松木桥、墨山铺三个集镇的所有经营业主、居住在集镇上的所有居民(包括小区居民)、停靠在集镇的营运车辆都属于收费范围。

二、收费标准:

根据单位、经营业主、居民的实际情况和所有垃圾收集压缩运送县垃圾处理场的现实定出如下收费标准:

1、事业单位按门面和人数核定收费标准,按2—4个门面,每个门面每年收费400元,每人每年收费30元。

2、中、小学校按门面收费,按2—3个门面,每个门面每年收费400元(校内垃圾自行处理)。

3、企业单位按门面收费,按2—4个门面,每个门面每年收费400元,每人每年收费30元,生产垃圾酌情收费。

4、县级延伸企事业单位按门面和工作人员收费,按2—4个门面,每个门面每年收费400元,每人每年收费30元。

5、三个集镇的经营业主每年的收费标准是:大型南杂货超市每个门面收600元、建材超市收600元、农资门市部500元,电器超市400元,各种小超市300元,零售店200元,早餐店和一般餐馆300元,中型餐馆800元(能接受办酒的),有停车场的大型餐馆1000元,加工店300元,理发店等其他经营店200元。松木桥农贸市场固定经营户每年收费200元,零担每人每年收100元。

6、S306省道沿线建筑工地按市、县物价局文件标准收费。运输黄土、砂石的车辆经过集镇收取卫生费,标准按县物价局文件执行。

7、加油站收费标准,墨峰、松木桥、三封加油站每年各收1500元。

8、闲住居民户按户头收费,S306临街面居民每户每年收80元,老街居民每户每年收50元,小区居民每年每户收50元。特困户、五保户免收卫生费。

9、停靠在集镇的营运性车辆每台每年收费200元。

三、收费时间: 2016年按此文件执行,收费从11月开始,12月底结束。

四、收费单位:镇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希望有交费任务的单位、企业、学校、经营业主和居民,接此通知后,按所定标准,按时足数交纳卫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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