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63820547/2016-1139199
  • 发布机构:三封寺镇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6-03-25
  • 公开日期:2016-03-2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引导农村村民规范建房的意见
来源:三封寺镇   2016-03-25 00:00
浏览量:1 | | | |

三发[2015]12号

 

 

中共三封寺镇委员会

三封寺镇人民政府

关于引导农村村民规范建房的意见

 

各村(居)委会、部门单位:

为集约节约用地、建设美丽乡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湖南省村镇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华容县人民政府关于引导农村村民规范建房的意见》相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引导我镇农村村民规范建房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要求

村民建房实行“两鼓励、两禁止”。即鼓励适度集中建房、鼓励按标准图建房,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建房、禁止未批先建。凡经过审批同意、按图建房、验收合格的建房户给予表彰和奖励;凡占用基本农田建房、未经规划委员会批准同意建房的,依法依规迅速处置。通过规范建房,使农民新建房屋格局整齐、式样漂亮、土地集约节约。

二、基本原则

1、先批后建。除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外,村民建房的审批权限由镇人民政府负责。镇人民政府设立村民规划建房服务窗口,公示公开村民建房流程和收费标准,村民新建房屋必须实行先批后建、一户一宅,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村民住宅异地新建必须自行拆除旧宅。

2、按图建房。镇人民政府要充分考虑地方特色建筑文化和村民实际需求,联合编制农村住宅建筑标准施工图集。要大力推广标准施工图集,免费提供给村民选择使用,鼓励和引导村民按标准图集、适度集中建房。

三、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成立镇规划委员会,党委书记任主任,镇长任常务副主任,党政副职任副主任,分管林建、国土工作负责人兼任规委会办公室主任,林建、国土、农技、电力、水管站等部门、各村党支部书记为成员,规划委员会负责全镇的建设和土地总体规划,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制定和完善规划,并对重大项目和重点建设进行审议。同时,成立镇规范农村村民建房指挥所,由镇长任指挥长,分管林建、国土工作的负责人任常务副指挥长,林建、国土等部门负责人、各村村委主任为成员,具体负责镇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的规划执行和审批工作。财政、涉农站所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确保农村村民规范建房工作规范有序。

2、试点示范。在全镇范围内选择1—2个村作为农村村民规范建房试点,镇领导联点指导,力争形成可学习、可推介、可复制的示范模式。各村(居)今年要在镇定试点的基础上,引导分散建房户按图建房、适度集中建房,建设1个集中建房示范点。

3、政策扶持。财政整合部分涉农项目资金,用于农村村民规范建房和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配套,实行以奖代投。对经过审批同意、按图建房、验收合格的分散建房户给予挂牌奖励;对按照标准图集、统一格局、集中建房20户以上的地点和建房户给予适当补助。

4、宣传引导。大力宣传有关农村村民建房的法律法规和惠民利民政策,大力宣传“村民建新房、免费供图样、政府来服务、建好有奖赏”,让群众普遍知晓不是不准建房,也不是动员建房,而是规范建房、建更好的房。

附件:

1、三封寺镇农村村民规范建房试点实施方案

2、村民建房控制区(S306、S202、华一路、三新路)申报程序

3、村民建房非控制区(农户分散建房)申报程序

 

 

2015年10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