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来源:华容县统计局   2016-06-03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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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

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单位: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教育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教育函{2016}24号)和湘统办{2016}15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统计从人员业继续教育培训对象:

  1、此前已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2、已取得统计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的人员(统计师);

  3、目前在统计岗位工作未取得统计从业证书的人员。

  二、统计从业管理,教育培训模式

   1、选用适合的培训模式,把网络教学与学员自学,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模式;

   2、使用统一的管理系统,构建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纳入统一的国家学习登记系统;

   3、采用统一的学时标准,统计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脱产接受统计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32学时。

   三、统计继续教育要求:

    1、此前已取得统计从业证书的人员必须一年一次,参加继续教育,并纳入年终统计考核。(学员可以到县统计局集中报名,也可以网上直接报名)

    2、已取得统计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统计师)必须每年参加一次网络教育,凡不参加或参加了继续教育考试不合格人员,统计部门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书,对已聘用并享受其职称待遇的,要取消其职称待遇;有统计师证暂未聘用的,必须要在取得教育合格证后,单位方可聘用。

   学员可在网上完成报名、交费、学习、考试、打印证书全过程。(网址)

http://www.hunan.statsedu.com/staedu/portal/index.do?domain=hunan

   3、目前在统计岗位工作未取得统计从业证书的人员,今年在网上进行报名、注册考试交费,打印证书并到县统计局的交近期免冠小二寸相片,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网址:http://www.statsedu.com/

   4、报名时间:2016年1月12日至10月31日。考试结束时间:11月底。

   5、本年度培训课程(2门专业课,一门拓展课)。学员学习达到规定的学时才能算学完,学完后方可考试。考试的题型采用AB卷,考试合格分数60分,补考次数最多5次。

 6、网上继续教育收费80元每人,由文化公司收取,省统计局统一发放发票。

 7、各级管理员设置与2015年相同。

  四、联系人及地址

  联系人 : 易敬群     13574033396

 联系电话: 0730—4168880(政策法规股)

 联系地址:华容县统计局政策法规股(县供销联社三楼)

 

 

                                   201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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