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操军镇市场监督所工作人员在白莲村合丰三组走访时,发现一村民屋中有一套生产米粉的机械设备,工作人员立即介入调查,了解到是屋主的弟弟在此生产米粉并销售到南县。经过初步调查,该经营户主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执法人员立即查封了该生产经营场所和用于生产的机械设备并立案,案件目前正在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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