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县洞庭湖区排涝设施建设以工代赈“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情况
来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0-06-30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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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搞好我县洞庭湖区排涝设施建设,根据省发改委《关于编制洞庭湖区排涝设施建设以工代赈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湘发改赈[2009]1042号)及市发改委通知要求,我们牵头组织专门技术力量,集中时间,认真编制了我县洞庭湖区排涝设施建设以工代赈十二五规划,情况如下:

一、“十一五”期间排涝设施建设以工代赈执行情况
华容县共有万亩以上堤垸11个,其中重点垸2个,蓄洪垸7个,一般垸2个,堤防保护人口57.17万人,耕地67.84万亩;全县防汛堤长454公里,是一个怕洪易涝易旱的湖区大县。从1964年开始兴建电力排灌机埠至今,全县共有电力排灌泵站1436168076206千瓦,其中55千瓦以上泵站装机27546458180千瓦,提水流量497.8秒立米,排涝受益面积86.95万亩,灌溉受益面积62.17万亩;全县共有外排装机8626144595千瓦,外排流量397.3秒立米,受益面积75.92万亩;全县有大中型泵站1510822900千瓦,提水流量205.06秒立米。在上级发改、财政、水利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2006—2009年,我县累计完成排涝设施建设总投资9550万元,其中以工代赈项目建设资金2550万元(以工代赈专项资金2125万元,自筹资金425万元),湖区排涝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1、泵站、渠系、涵闸等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
2006年以来,我县更新改造中型泵站3座,骨干小型泵站715座,更新改造电动机9420980千瓦,变压器4230910VA,水泵105台,整治主干渠道36处,清淤疏浚93180米,护砌硬化957米,整修涵闸36处,新建涵闸10处。对垸内渠系实行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分批整治,取得了非常明显的效果,为全县143.3万亩水稻(复种面积),30万亩棉花常年稳产高产发挥了积极作用。虽遇到了多次特大暴雨和2008年春旱、2009年秋旱等严重旱涝灾害,全县中小型泵站也保证了正常开机运行,将旱涝灾害损失降到了最低程度。
2、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高
通过十一五期间的以工代赈项目建设,促进了我县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民收入的提高,农业结构得到了进一步优化和调整,加快了我县国家商品粮基地和棉花、油料、蔬菜等农产品基地建设。2009年全县粮食复种面积为143.3万亩,较2005120.9万亩增加22.4万亩,增长18.53%;油菜播种面积由2005年的40万亩增加到2009年的73万亩,增加43万亩,增长82.5%;棉花、蔬菜的常年种植面积均稳定在30万亩以上,为我县从农业大县向农业强县迈进奠定了坚实基础。200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5826元,较2005年的4024元增加1802元,年均增长13.12%,排灌设施的建设极大地改善了湖区农田水利条件,湖面、湖田、湖洲资源也得到了有效开发,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
3、项目管理进一步加强
依据《湖南省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制订了《华容县以工代赈实施细则》和《华容县关于加强国家投资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对项目计划、项目工程、项目资金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以工代赈项目资金严格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工程质量得到有效保证,各排涝泵站在加强湖区治涝工程建设和改造的同时,积极推行人事改革,深化完善各项内部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规范。
4、促进了我县农村大局稳定
通过“十一五”排涝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区农民从工程建设中得到了劳务报酬,促进了农民增收。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得到了极大改善,化解了农村用水矛盾纠纷,促进了农村社会大局的稳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十一五期间排涝设施得到了进一步改善,但由于我县渍涝灾害频繁,排涝抗灾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外排装机严重不足
按十年一遇三日暴雨240—280毫米不成灾的省定排涝标准,我县外排泵站装机应为7.8万千瓦,而目前只有4.46万千瓦,全县尚欠装机3.34万千瓦。由于内河、湖泊调蓄能力日益减弱,加之种植业水田面积比例增大,原省定排涝标准已不适应当前的排涝要求。按此推算,我县外排装机缺口远不止3.34万千瓦。
2、排涝基础设施严重老化
据统计,我县运行20年以上没有全面更新改造的骨干外排机埠有8913018000千瓦;运行30年以上没有全面更新改造的骨干外排机埠有5110610470千瓦;。60年代兴建的泵站有20403800千瓦。这些机埠泵站基础设施严重老化,机电设备部分属淘汰产品,处于超期服役状态。部分电排配套设施不完善,严重影响和制约工程总体效益的发挥。
我县渠道湖泊淤塞严重,全县共有蓄水湖泊21处,由于淤塞,调蓄能力大大降低;主排渠60条,累计长度547公里,涵闸579处,由于主干渠道和涵闸大多兴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几十年来从未大规模整修,加上人为损坏,导致渠道垮坡、淤塞严重,过水能力极差,严重影响了泵站排涝效率的正常发挥。
3、建设资金明显不足
我县列入省排涝设施建设以工代赈十二五规划工程27处,规划投资规模3665万元。2006—2009年省实际下达我县以工代赈项目投资2250万元,与省十一五规划的投资总额相差1415万元,这样导致部分省十一五规划工程由于资金不足而不能按时建成,加大了十二五期间的建设任务。
三、十二五规划编制情况
接省发改委《关于编制洞庭湖区排涝设施建设以工代赈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湘发改赈[2009]1042号)文件后,我们第一时间解读文件精神,立即展开规划编制工作:
1、高度重视。编制好洞庭湖区排涝设施建设以工代赈十二规划是争取上级十二五期间继续支持全县排涝设施建设的关键。根据湘发改赈[2009]104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我们就我县规划编制工作向分管副县长作了专题汇报,分管副县长召集发改、财政、水利部门负责人召开成员单位会,研究规划编制方案。方案确定后又召开有成员单位、乡镇、水管站及三大泵站负责人参加的全县规划编制工作会,传达省、市精神,分解任务,明确职责,制定时间表。发改、水利部门及乡镇都成立专门班子,落实专人负责,组织专门技术力量开展编制工作。
2、精心调研。各相关单位对十一五期间我县排涝设施建设进行了全面、认真的调查研究,并进行了认真总结,掌握了基本情况和发展现状,发现和挖掘出典型经验,找出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深入分析十二五期间我县排涝设施建设的形势和任务,研究提出了进一步提高国家以工代赈资金的使用效益以及优化投资结构、合理布局项目,提升排涝设施的整体功能和建设效益的对策建议。通过认真的调查研究,各乡镇及三大泵站都认真筛选了本排区的建设项目,并按轻重缓急排好序。
3、科学编制。各乡镇及三大泵站都编制了本排区“十二五”规划文本,在各排区、泵站规划文本的基础上,发改、水利、财政等成员单位联合办公,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反复研究,筛选确定了全县“十二五”期间以工代赈的建设重点及规模。十二五期间,我县排涝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规划总投资5017.3万元,其中国家以工代赈资金3786 .8万元,地方自筹资金1230.5万元。分别是:渠道整险80处,投资1220万元;清淤疏浚336387米,投资1680万元;护砌硬化56600米,投资1102万元;配套工程整修180处,投资625.3万元;新建配套工程53处,投资3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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