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县教科苑项目建设招商公告
来源:华容县政府   2016-04-14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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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结合华容实际,县人民政府决定在教科苑规划建设县职业中专、状元幼儿园、状元小学、状元新村四个项目,并将前三个项目进行公开招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华容县教科苑

项目地点:华容县二桥东路状元广场北侧

占地面积:345.48亩

建筑面积:约182000平方米

计划投资:约4.7亿元

项目现状:已完成征地拆迁工作,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通过了平面规划评审,完成了对《教科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二、招商内容

职业中专占地面积212.8亩,建筑面积约55600平方米;状元幼儿园占地面积11.9亩,建筑面积约6400平方米;状元小学占地面积57亩,建筑面积约15000平方米。以“50年不落后、100年不遗憾”的设计理念,把教科苑打造成华容县城市发展的新名片。

三、建设模式

采取“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招商引资、捆绑开发”的建设模式。职业中专属公办性质;状元幼儿园、状元小学属民办公助性质。

四、建设工期

规划用两年时间完成职业中专、状元幼儿园、状元小学及项目红线内的路网、电网、水网等的建设。 

五、供地方式

职业中专以划拨方式供地;状元幼儿园、状元小学以成本价供地。

六、投资要求

1.投资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贰级以上施工资质。

2.投资方必须按照华容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建设要求及华容县规划委员会审查批准的整体设计方案进行设计施工。

3.投资方具有完成本项目建设的资金实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其流动资金能满足教科苑项目的建设需求,且无违法违纪行为。

4.投资方热爱教育事业,有管理幼儿园和小学的能力。

5.投资方需在华容县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并完成工商注册、税务登记,投资方须对该公司的履约能力和履约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6.投资方不得将项目转让给其它企业进行开发和改变项目建设内容,否则将取消中标资格,不退投资方所交履约保证金。

7.投资方在与县政府签订《教科苑项目合作建设合同》后,30天内必须进行项目实质性开工建设。投资方如不能执行的,自动解除《教科苑项目合作建设合同》,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投资方负责。

七、项目开发权的取得

1.投资单位在报名时须向华容县招商局递交由相关银行出具的10000万元人民币招标保函。中标后须向华容县人民政府指定专用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3000万元人民币,向华容县招商局或教育体育局递交由相关银行出具的10000万元人民币履约保函。项目正式启动后,履约保证金返还给中标方在华容注册的公司账号上,并接受业主方的监督,其资金不得挪作他用,只限于本项目建设,并且业主方不支付任何利息。不管中标与否,业主不承担投单位的任何费用。

    2.如果出现多家达到上述条件的投资单位,县政府将组织专家对投资单位的信用、业绩、项目开发与投资的可行性报告、项目设计方案等进行打分确定。

3.投资单位中标后,按工程造价6%的标准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项目竣工验收后,如没有劳资纠纷,保证金如数返还。

八、报名须知

1.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公司工商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证照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公司资信证明 、业绩明细等。

2.报名地点:华容县招商局。

3.报名时间:2016年4月14 日至2016年4月28 日16:00 时,逾期不予受理。

4.指定账户:华容县教科苑项目建设指挥部   中国农业银行华容县支行1841 1901 0400 11761

5.联系单位:华容县招商局

            华容县教育体育局

6.联系人: 卢昀石  18673053088    4188365

           陈金鳌  18974088083

 

 

华容县招商局

                              2016年4月 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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